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诉讼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情形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发现行政行为自身错误或者情势变更不适宜执行的,可以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职权决定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为了贯彻行政诉讼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宗旨,立法应当赋予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的权利。同时,为了平衡原告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立法赋予人民法院对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进行审查的权力。
  1、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执行是否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例如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一旦被拆除,当事人即使提起行政诉讼并胜诉,客观上也不能恢复原状,也难以用赔偿来弥补损失。
  2、审查停止执行是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关于判断是否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有损害,人民法院在进行审查时需与申请人的个人利益共同考虑,存疑的情况下应从立法的基本原则和态度出发进行推定。我国偏重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采取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因此在对是否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怀疑时,应推定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申请停止执行是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的程序权利,能够通过临时性救济避免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往往关系到胜诉以后能否顺利实现其实体权利。为了保障当事人申请停止执行的权利,新行诉法规定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行政诉讼期间,如果出现上述的四种情形,民事诉讼行政行为停止执行。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民事诉讼法庭是没有权利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但是出于对当事人诉讼权益的考虑等原因,有学者认为应当赋予民事诉讼法庭审查行政行为的部分权力。因此说,法律所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可以理解为对定案证据的合法性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刑九修正案实施会被一起追责吗?
      一、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刑九修正案实施会被一起追责吗?是会被一起追责的;现行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六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追究刑事责......


·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有哪些?
      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有哪些?1、约定损害赔偿一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损害赔偿的条款;二是合同没有约定的,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前经过协商达成损害赔偿......


·一、向安徽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向安徽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向安徽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需要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并且也需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


·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步骤是什么?
      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步骤是什么?一、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步骤: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材料;2、递交《名称(变更)预......


·诉讼离婚要去哪申请 怎么办理起诉离婚的手续
      一般说协议离婚才是说申请,而诉讼离婚自然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夫妻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


·签订合同分公司风险有哪些?
      签订合同分公司风险有哪些?分公司毕竟不是独立的法人,虽然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但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作为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的相对......


·车辆违章罚金缴纳方式是什么
      车辆违章罚金缴纳方式是什么1、交通队处理违章:去交管队是最为传统、稳妥同时也是耗时最久的处理违章的办法,没有之一。您需携带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原......


·划痕险2023的理赔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一、划痕险的理赔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划痕险是一种附加险,车主只有在投保了车损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划痕险。划痕险的保险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


·在我国工伤鉴定结果对了怎么办?
      在我国工伤鉴定结果对了怎么办?1、是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


·法律规定刑诉法自诉案件和解可不可以?
      法律规定刑诉法自诉案件和解可不可以?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一百七十......


·专业分包备案怎么做
      专业分包备案流程有以下几个方面: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取得规委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