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网贷还几期不算诈骗?

网贷还几期不算诈骗?在我们的生活中,部分人群可能会因为消费刺激等因素的驱使而选择以网贷的方式缓解自己的经济压力,却因某些在不理性情况下的消费而导致一定程度上的超额从而欠缺还清贷款的能力。那么欠几期贷款构成诈骗呢?下面则为您详细介绍网贷还几期不算诈骗的问题。一、网贷还几期不算诈骗?网贷还几期不算诈骗的问题需根据所欠债款的多少和具体已欠款日期来确定。(一)明显造假和错误信息首先要核实平台的真实性,包括真实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办公地址和真实信息。最早的纯诈骗平台“淘金贷”,上线3天平台就关闭了,事后调查,平台所有信息都是假的;而跑路的“网金宝”办公地址是摩码大厦22层,但该大厦最高只有20层。(二)利率高低高息平台一定危险,低利率不一定就没问题。优质借款人对利息是敏感的,也是P2P平台的核心争夺对象,这些借款人借钱渠道很多,资质越好越容易拿到平台优惠。而非优质借款人还款能力差,才会许诺高收益回报以获得贷款。(三)真假标的即使平台没有资金池并使用了第三方托管,依然可能造假。造假的方式是发布假标,一般平台在跑路前或者坏账高企时,会自己发布大量假标自创自融。判断真假标的的方式是看信息披露程度和造假成本。二、相关法律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3000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综上所述。网贷还几期不算诈骗的问题需根据所欠债款的多少和具体已欠款日期来确定。我们在网贷时也应注意该平台是否具有切实的可信度,以免自己上当受骗。该涉及诈骗罪的规定具有详细的条例,明晰的细节解释,是国家为规范网贷行为作出的努力成果。公民需自觉遵循相关规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出一份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罚没款收缴管理规定是什么?
      交通罚没款收缴管理规定是什么?交通罚没款收缴管理规定是罚款具体金额由各行业的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如交通违法行为一般在200元到2000元之间......


·办理离婚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


·冒充假记者身份算招摇撞骗么
      冒充假记者身份算招摇撞骗么一、冒充假记者身份算招摇撞骗么?冒充假记者身份不算招摇撞骗,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


·扬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什么?
      扬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什么?一、扬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什么?扬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需要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


·负有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区别?
      在诉讼的过程当中,我国的诉讼原则叫做谁提出谁举证,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举证责任的问题。不过,在整个的诉讼过程当中还存在着另一个责任,叫做证明责......


·不服管辖权移送上诉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不服管辖权移送上诉需要提交哪些证据?不服管辖权移送上诉不需要提供一份上诉状就可以了,不需要提供什么其他的材料。由于它是原受理案件法院自行就管辖......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想象竞合还是法条竞合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想象竞合还是法条竞合?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是法条竞合而不是想象竞合,因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构成要件不同,并基于量刑均衡考量,两者......


·离婚官司第二次是否会判决离婚?
      离婚官司第二次是否会判决离婚?1、一般第二次起诉,判离的几率较第一次大;2、但是否判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量刑标准是?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量刑标准是??一、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334条第1款之规定,......


·处置非法集资原则是什么?
      处置非法集资原则是什么?一、处置非法集资原则是什么?处置非法集资原则主要是:一是防打结合,打早打小。既要解决好浮出水面的问题,讲求策略方......


·一、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赔偿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