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肇事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话,此时伤者同时还可以认定为工伤,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工伤赔偿。那么,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发放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3)养老保险待遇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2、二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发放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3)养老保险待遇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3、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发放伤残津贴;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3)养老保险待遇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4、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发放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3)养老保险待遇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5、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工作;难以工作的,发放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8个月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交通事故工伤该怎么赔偿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要注意的是,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若您还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相信他们可以为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员工上班途中摔伤算交通事故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一、员工上班途中摔伤算交通事故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


·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据有哪些
      法律要求,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的才能判决离婚。但是实践中,却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分居两年以上。那么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据都有哪些呢?我们将......


·企业监护人会承担责任吗?
      企业监护人会承担责任吗?企业是没有监护人的,只有法定代表人或者监事,法人代表需要承担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依......


·
      一,遗嘱存放在遗嘱执行人处是否有年龄限制只有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才具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原因有哪些
      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原因有哪些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产生原因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


·根据相关规定骨折是几级工伤鉴定?
      根据相关规定骨折是几级工伤鉴定?1、手腕骨折按工伤评级,为十级伤残的。2、《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


·刑法变更羁押期限检察院社审查吗?
      刑法变更羁押期限检察院社审查吗?一、刑法变更羁押期限检察院社审查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


·发生交通事故该收误工费吗?
      发生交通事故该收误工费吗发生交通事故该收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3条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3条是怎样的第五十三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


·刑诉法给单位的送达时间是多久?
      单位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犯罪行为时,会被检察院发起诉讼。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期间和送达这个章节,送达是在法院判决后将法律文书交给当事人的程序。如......


·驾照实习期内可以扣多少分?
      驾照实习期内可以扣多少分?一、驾照实习期内可以扣多少分?1、C1驾驶证实习期内最多能扣11分。C类驾照及摩托车驾驶证实习期只要不记满12分就不会有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