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结婚

2005年10月,新《婚姻法》颁布实施,按照法律,只要符合法定年龄及相关条件,即可登记结婚。虽然现实中我们看到很多办理结婚登记的人都是已经上班工作的,不过也有人会有疑问: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结婚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具体解答。
  一、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结婚
  2005年3月国家教育部公布新版《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大学生结婚需经学校同意的旧规定。教育部有关官员同时强调,学校不干预和不禁止,不等于教育部门提倡在校大学生结婚。新《规定》于今年9月1日生效,意味着从新学年开始,中国大学生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即可登记结婚。但是不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并不表示提倡他们结婚。大学生处在学习的大好时机,限制大学生结婚的出发点是保障大学生更好地实现求知权,“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大学学府与社会上其他机构有本质区别,如果大学生在学校组建婚姻家庭,将会给高校教育制造麻烦,婚姻家庭的拖累,会大大限制知识的获取和自身素质的提高。目前我国很多大学虽说是实施学分制,但并没有像国外那样是完全的弹性学制,学习时间不太自由。经济方面等结婚的条件也不成熟,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大多数学生还要向父母要钱。如果结了婚,那么经济来源、住房等生活问题也随之而来,都会困扰学生、家长和学校。大学是人生学习的黄金时期,而且社会压力、学业压力较大,年轻的大学生思想趋于成熟,思考问题趋于冷静,不要过早步入婚姻。婚姻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草草结婚,很可能是学业、婚姻都一无所获。
  二、大学生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答案是肯定的。现在的大学高年级学生的年龄一般都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作为一个公民结不结婚,是个人的自由。但是大多数教师和家长不赞成高校学生过早结婚,对于各方面发展还不是很成熟的学生,他们有太多的后顾之忧。作为大学生来说,他们没有经济来源,过早的结婚会背上很重的负担,虽然国家取消禁止的规定,但大学生还是要有健康的心态,毕竟婚姻不是恋爱,要对双方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请求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一)支付赔偿金(二)返......


·最新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土地共分为二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历山、唐镇、万福店、新街、安居、均川、环潭、洪山、长岗、三......


·试用期辞退有没有补偿金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
      试用期辞退有没有补偿金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求单位......


·关于高空坠物险的概念是什么
      现在我国的人口轨迹整体程度上是处于一种高速流动的状态当中,因此,生活中有些最基本的社会治安行为并没有通过政府很好的管理得到预防的,其中最突出......


·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有哪些
      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有哪些一、通常市场按投资方式和操作风格将私募股权投资分为三类:1、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人将风险资本投资于新近成立或快速成长......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主体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主体是什么土地的种类不止一种,有集体土地,也有国有土地,无论哪种类型的土地,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土地使用权的......


·自然人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样的?
      自然人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样的?一、自然人股权转让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


·酒后驾驶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酒后驾驶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酒后驾驶的判定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该规......


·逮捕后羁押期限通常是多久
      一、逮捕后羁押期限通常是多久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诉法第124条的规定,应自逮捕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可变更吗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可变更吗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


·银行民间借贷非法集资两者之间在法律上是否一样?
      银行民间借贷非法集资两者之间在法律上是否一样?民间借贷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行为,通常情况下进行民间借贷都是向当地的银行进行的,这样的现实生活中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