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这里须满足两个条件:
1、时间条件为上下班途中;
2、特定对象条件为机动车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职工受企业领导指派出差联系业务,属从事本单位的工作,外出期间应视为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有无责任或责任大小,只要不属自杀、自残行为,都应按照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赔偿原则进行工伤认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应和上下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同等对待。
二、哪些交通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伤亡的。
2、违反治安管理。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机关是公安机关,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应当由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决定来判断。工伤认定部门是劳动保障部门,没有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违反治安管理”的结论。所以,如果工伤认定部门作出“违反治安管理”的结论并据此认定“非工伤”,就显然没有法律依据。
3、无证驾驶车辆的行为。
《安全法》第七章中,以例举的方式规定了各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其中就包括无证驾驶车辆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罚。”
如果遇到类似下面的情形,受单位指派联系业务期间,违章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显然是不对的,自己也身受其苦,但主要是因急于办理业务,不存在自杀、自残的可能性,到外地不熟悉环境也是一个客观因素,因此,对这种情形也应认定为工伤。若您还有疑问,建议咨询律师,相信他们能为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一般离婚无法就财产的分割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作出判决。那此时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
·下达批捕令意味着什么?
一、下达批捕令意味着什么犯罪嫌疑人被逮捕要承担刑事责任,有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
·运输合同的法律定义
运输合同是旅客委托承运人将旅客自己或者货物从起运地运输送到约定地点。由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的合同。 运输合同以运输工具区......
·安徽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项目有哪些?
当今社会,由于交通事故的频繁的发生,安徽省政府也在不断地完善相应的规定。每一年的项目都不会有大的改变,只是相关的参考标准会有所差异。接下来的......
·丢失枪支不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做笔迹鉴定原告不提供原件怎么办?
一、做笔迹鉴定原告不提供原件怎么办?做笔迹鉴定原告不提供原件法院可以强制其提供,由于笔迹等的证据是刑事审判中的重要证据,故而对于当事人个人来......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如果觉得该人员不适合工作岗......
·大货车撞死人承担什么责任?
大货车撞死人承担什么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
·要到哪申请法律援助?怎么申请?
法律援助是在当群众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一般来说是因为无法支付高额的律师代理费用所以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那么要到哪申请法律援助......
·公司法人自然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自然人的区别是什么?在生活中,虽然不常遇见相关法律概念,但是公司法人和自然人的称呼常常会出现在耳边。尤其是在一些正式的文件和合同中。......
·公司变更注销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变更注销的条件是什么公司变更项目程序走完,领到新的相关证件,即可进行注销,程序如下:一、公司注销的条件: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