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屋中介骗人有哪些手法

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中介市场也在日益壮大。然而却有人借此以欺诈的手段从中牟利。那么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被房屋中介欺骗怎么办?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要先知道房屋中介骗人有哪些手法。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中介骗人有哪些手法
  从各种房屋欺骗案例中我们总结出,一般房屋中介都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诈骗:
  (一)收看房费。租房买房应当能够免费看房的,收取看房费一般都是黑中介。
  (二)发布虚假广告。这种招数是常见的,一般我们会在网上看买房租房信息,为了增加浏览量和来访量,中介就有可能设置一些虚假条件吸引客户。还有可能信息不写清楚,是否真实存在都无法查询。
  (三)一套房子重复出租。这种手段主要变现为,中介先租下一套房子,带多个客户看,同意租房后收取定金,在签订合同之前卷款逃跑。
  (四)隐瞒房子质量问题。看房时都有疏忽的时候,中介还有可能在一旁进行错误引导,使客户不能发现瑕疵。等到租下房子后才发现许多房屋问题,但是那时中介已经根本不管了。
  (五)串通房主收取中介费。具体做法是为房主和客户牵线搭桥,等到双方达成租房统一意见后收取中介费,然后房主告知不能出租,但是中介已经成功,钱也要不回来了。另外,虚设房主也是方式之一,将第三人变成房主,串通欺诈。
  (六)合同陷阱。租房的时候很多都是房屋中介拟定合同,乍一看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会在一些细节上设置陷阱,比如不设置违约责任、对承租人不利事项等。
   二、被房屋中介欺骗怎么办
  对待房屋中介欺诈,我们往往是在已经被骗走钱财之后才会采取措施,那么如果发现被骗钱该怎么做呢?下面为你介绍几点:
   (一)投诉
  《交易条例》规定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以下八种行为:①伪造、涂改、转让、租借中介服务资质证书、备案证明、注册执业证书、执业专用章;②向委托人隐瞒房地产成交价格,获取非法交易差价;③在代理房屋交易过程中,收取房款和房屋交易的押金、保证金、定金等,扣留委托人有效证件、房地产权属证书、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等;④在两个以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注册执业;⑤发布房地产交易信息未注明房地产咨询、经纪机构名称;⑥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和信息;⑦冒用客户的名义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或者委托代理合同;⑧违反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果有以上行为,可向相关部门举报。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就想工商部门举报,有营业执照的向建设主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
   (二)向媒体曝光
  向媒体曝光,将其恶行公布在新闻、报刊中,利用社会的舆论对其进行惩罚。以防这种行为延续下去。
  不得不说,如今虽然是法制社会,但是令人发指的恶性还是不少的,这种行欺诈行为的人并不少,要想在买房租房的时候足够安全,需要我们多长心眼,多留意,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种房屋欺诈的事情,可以根据本文讲述的方法进行处理,具体方法可以咨询房产律师,在他们的帮助下维护自己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机关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派出所裁决;在农村......


·绿化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依据合同约定。一般都会写在合同里,最少一年。绿化工程的质保期开始时间:按照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日期,当绿化工程施工结束以后,施工方要提交竣工验收......


·民事诉讼杭州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杭州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现在有不少杭州市民在处理民事纠纷的时候会选择诉讼,地区,相比调解仲裁等手段,民事诉讼的法律效力更强,处理纠......


·醉酒驾驶撞车该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撞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


·什么是双方共有房屋产权?
      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


·外企代表机构可以被列为劳动争议案件第三人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国发[1980]272号)第11条的规定,外企代表机构不具有用人单位的资格,只能通过外事服务单位为......


·侵犯名誉权损失如何计算?
      侵犯名誉权损失如何计算?侵犯名誉权损失的需要结合当地的职工工资、受害人的年龄来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


·诈骗罪怎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


·解除取保候审能出国么?
      解除取保候审能出国么?一、解除取保候审能出国么?解除取保候审是否能出国需要看具体情况。因为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


·刑事责任种类包括哪些
      司法实务中,一旦确定了被告人犯罪的话,则多数都是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而我们常见的刑事责任就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没收财产等等,由此......


·做无罪辩护会从重处罚吗
      做无罪辩护会从重处罚吗一、做无罪辩护会从重处罚吗?作无罪辩护不会加重处罚,但是坦白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对犯罪份子决定采取刑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