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绝对不起诉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通常情况下,对于国家赔偿,都是受害人主动向法院申请要求赔偿,然后法院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受害人的实际情况,确定给予适当的赔偿。可是,如果受害人不想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国家赔偿,而是直接申请国家赔偿,这样是否可以得到赔偿。下面将为您解答,绝对不起诉能否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内容?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绝对不起诉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不起诉是不能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一并提出。因此行政赔偿的程序有两种,一种是单独要求行政赔偿的程序,一种是附带要求行政赔偿的程序。单独提出行政赔偿程序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七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
  
  第八条 证据不足的撤销案件、不起诉案件或者判决无罪的案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分别下列情形对检察机关作出的逮捕、拘留决定有无侵犯人身权情形依法进行确认:
  
  (一)对不能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不能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予以确认;
  
  (二)对不能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予以确认;
  
  (三)对有证据证明有部分犯罪事实的人拘留、逮捕,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拘留的,不予确认。
  
  通过文中的介绍,对于绝对不起诉能否申请国家赔偿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了解到,不起诉是不能获得国家赔偿的。受害人应当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国家赔偿。法院接到诉讼请求,并受理后,如果符合国家赔偿的情况,然后综合法律以及实际情况,确定受害人的赔偿金额。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不作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行政不作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如何规定的?行政不作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一般都是半个月,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


·概念
      概念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


·先提出离婚的一定会给钱吗?
      先提出离婚的一定会给钱吗?先提出离婚的一定会给钱吗?1、婚姻自由,无论谁提出离婚,都不会影响到财产的分割。2、如果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就财产......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条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条件有哪些一、行政诉讼驳回起诉条件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


·最高检关于刑事案件抗诉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检关于刑事案件抗诉的规定是什么?最高检关于刑事案件抗诉的规定主要是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知识产权诉讼的特殊程序是什么?
      知识产权诉讼的特殊程序是什么一、知识产权诉讼的特殊程序是什么特别程序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审理特殊类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


·发表权与发行权的区别是什么
      发表权与发行权的区别是什么发行权与发表权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表达的意思和所规定的法律权限相差却是很远的,许多朋友在著作财产全方面弄不清这两个......


·公司集资诈骗业务员不知情
      以集资名义进行诈骗的新闻在网络发达的今天也是很容易看到的,集资诈骗给很多人的利息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但是好多公司集资诈骗业务员不知情,业务员本......


·脚手架钢管购销合同
      脚手架钢管购销合同脚手架钢管及扣件采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订立合同双方:需方:供方:供、需双方为满足需要方......


·一、个体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有哪些?
      一、个体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有哪些个体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有以下几点:⒈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吗董事长其实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除了法定代表人以外,公司还需要设立法人代表。很多人都会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