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屋重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是否需要重新缴纳?

房屋重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是否需要重新缴纳? 一、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标准
  1、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2、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划拨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
  3、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4、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二、房屋重建
  1、根据《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若对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1)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2)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3)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4)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2、收费标准
  城建规划局去审批和报建 带上有营业执照 施工资格证的正规装修公司的设计图,工程明细表和自己的房产证去办理
  如果你所在的是有物业管理的小区 当然要遵守业主公约和与物业管理处沟通 如是你自建房扩建也要以不影响相邻权为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土地出让金的交纳主要是土地使用年限到期需要续期的或者取得新的土地使用权,而房屋重建是在原有基础上的房屋改造重建,并不涉及土地出让金交纳的规定,所以房屋重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是没有必要重新交纳的,但是申请重建的费用还是需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醉酒驾驶自行车有什么样的处罚?
      醉酒驾驶自行车有什么样的处罚?在生活中,我们所知的交通事故有很多,大多关注酒后驾驶问题上,但是醉酒驾驶自行车有什么后果呢?其实与酒后驾车一......


·每次我国有关部门颁布了关于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以后,都能够引
      每次我国有关部门颁布了关于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以后,都能够引起我国社会各界公民的广泛关注。因为一直以来,在您针对房地产市场持币等拐点的过程当......


·行政处罚立案备案制度规定了什么?
      行政处罚立案备案制度规定了什么?国家机关拥有管理公民行为的权力也就得到了能够处罚某些违法的公民的权力,但是行政处罚的发生必然会出现公民不服......


·一、一般工作时间应该是几个小时?
      一、一般工作时间应该是几个小时?根据《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相关规定: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


·天津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规定
      天津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规定当你对征地补偿安置有异议时,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裁决规定是解决当事人矛盾纠纷的一种规则。不同地区的制......


·企业破产清算股东的债权会怎么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股东的债权会怎么处理?一、企业破产清算股东的债权会怎么处理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


·怀孕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但要是协议离婚或者由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则可。那此时双方协议离婚,并且签......


·婚后送老婆首饰属于个人财产吗?
      一、婚后送老婆首饰属于个人财产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一......


·协议离婚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协议离婚是很方便,但是因为是没有法律背景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合意的,事后很容易出问题。为了防止这类情况的发生,就需要当事人了解清楚,办理协议离婚......


·一、交通事故索赔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索赔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误工费的计算,具体分两种情况:1、受害人工资高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能提供个人所得税......


·老婆去世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老婆去世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继承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内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被继承人所遗留的遗产由该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