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出生公证代办可以吗?

出生公证不是出生证明,出生公证是办理出国留学、移民等需要出国的人员应该办理的公证书,而医院所开具的出生证明是作为出生公证的一份附件出现的。出生公证的办理地点不是医院而是居住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是公证处出具的五份法律证明书。那么如果当事人已经出国或离开了居住所在地,出生公证代办可以吗?
  
  
  已在国外的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原则上出生公证是不可以请他人代办的。
  
  
  一、需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二、办理流程
  
  1、首先要在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开具一份出生证明信,格式如下:
  
  ????????? 申请赴外国探亲(或旅游、留学、工作……),现介绍到你处办理出生公证并提供如下证明:
  
  ????????? (性别:????????? )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出生。生父是????????? (身份证号:????????? ),生母是????????? (身份证号:????????? )。
  
  派出所的公章
  
  2、打开手机微信,找到城市服务中的公证申办一项,进入到申办页面。选择出生公证,然后选择受理的公证处(如果只有一个公证处开通此服务则跳过选择),填写个人信息,填写业务信息。
  
  3、将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出生证明信拍照上传,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交公证费,即完成了申请。
  
  4、公证处通知取证后,按照约定时间,拿好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出生证明信原件前往公证处取证即可。
  
  三、注意事项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当事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简化字。在外文译文中,要使用汉语拼音。为便于当事人使用公证书,对有曾用名的,经有效证明,应在公证书上同时证明。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内容之一,务必准确、真实,并有确凿的证据。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为准,无上述证明,参照其他证明(如档案、护照等),一律采用公历,公证当事人另有要求的,可在括号内注明农历出生日期。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根据使用地(国家)要求,也可写到乡、村或城镇街道。如果当事人出生时的地名已改变,应在现在地名后括号内,写明原地名全称。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不写生父姓名。
  
  5、当事人所提供身份证与境外证件上(如护照、通行证等)日期不一致,而提出更改的,如确属原发证机关工作失误造成不一致,当事人需到发证机关要求更正,然后给予公证。如公证当事人当时为了出国而谎报年龄,查清楚后应按真实年龄给予公证。
  
  6、已在国外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出生公证书,公证处经调查,未找到任何线索的,可为当事人出具"查无档案记载公证书"。在外国等国家,此公证书可做为次要证据使用。
  
  
  很多朋友在网络上搜索“出生公证代办可以吗?”会得到许多代办的信息,但要注意我国的涉外公证处只办理在我国出生的公民的出生公证,最好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的广告信息,如果真的需要办理出生公证,建议提前做好准备,或者先去当地派出所咨询清楚再行办理,以免上当受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机动车遮挡车牌有什么处罚
      遮挡车牌有什么处罚故意遮挡车牌,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二、法条链接: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


·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其实,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我国法律在调整合同时一般有约定的会优先适用约定,因此,当出......


·探视才给抚养费的行为可以吗?
      现代夫妻离婚以后最为关注的问题除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以外就是子女的抚养权以及探视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对子女的探视权,......


·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哪些权利?
      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哪些权利?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我国规定自然人享有哪些权利?本站我们将为你介......


·股权投资涉税的政策规定是什么?
      股权投资涉税的政策规定是什么?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进行股权投资时,需要缴纳一定的税。且公司的形式不同,在税收方面也会略有差别。因此在股......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是什么?一、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


·欠工资公司申请了破产怎么办
      公司破产了也会优先进行工资的发放。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


·16岁犯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刑法上,未成年人有分成了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同的年龄阶段,承担的刑事责任也不相......


·诈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提起吗?
      诈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提起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我们经常听到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节约一部分的诉讼费和诉讼时间,更加有利于案件的进展和审......


·酒驾2023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酒驾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以往交警在认定驾驶人酒后驾车时,往往通过目测和测酒仪两种方式执行,在司机承认喝酒或测酒仪显示司机的呼吸中含有酒精成份时......


·关于捡到东西算不当得利吗?
      不当得利,这个词在《民法典》中经常有提及,生活中存在很多不当得利的行为,就比如我们在道路上或者是其他的场合捡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很多人就会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