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接到诈骗电话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

在这个信息高度透明的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注重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日常生活中,不少人都接到过诈骗电话。对于这样的电话,最好是直接挂断,否则交谈的越多,越容易使自己上当受骗,起码也会泄露部分个人信息出去。那么接到诈骗电话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下面我们就给您支几招。
  一、接到诈骗电话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
  1、无关重要的信息可以不予理睬。
  现在信息泄露十分严重,防不胜防,如果事事都要追究,可能不会有那么多的精力和时间。因此对于无关紧要的、不涉及自身利益的信息,可以选择不予理睬。
  2、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防止被骗。
  个人信息泄漏后,不仅可以用这些信息盗用你的账号,甚至还可能骗你身边的亲朋好友。所以一旦你的信息泄露,或者联系工具账号丢失,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你的亲朋好友,要他们倍加防范,以免上当受骗。
  3、收集证据。
  在信息泄露之后,很容易收到各种各种的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这时候要留心,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可能这些信息很琐碎,但是一旦收集好这些信息不仅能帮助自己维权,而且还可能帮助更多的人。
  4、对于凡是涉及汇款、邮购、推销产品之类的陌生来电,一定要谨慎、小心行事,以防上当受骗。
  同时也要掌握一些常见骗术,这样在遇到同样的诈骗电话时就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当你因诈骗电话而遭受经济损失时,应当第一时间到当地公安派出部门进行报案。同时尽可能的提供最直接有效的证据,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的挽回经济损失。
  二、如何防范个人信息被泄露?
  1、不随意填写问卷。
  目前填写问卷似乎是一件很时髦的事情。在网上、街头,甚至是学校的自习教室,都可能遇到有人以各种接口请你填写问卷。此时不要随意的填写问卷,更不能在问卷上填写个人重要的信息。不然在不经意间你的电话号码、邮箱等重要的联系方式就可能泄露,甚至会被转卖。
  2、不贪占小便宜。
  爱占便宜是人的天性,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网上或者是街头,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留下联系方式等先关信息,就会获得免费赠送的小礼品。此时你泄露的是个人的信息,但是得到的是并不实用,甚至是根本没用的小物件,确确实实地占了小便宜吃了大亏。
  3、快递单据不随意丢弃。
  收发快递似乎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更有不少人接到快递后,把东西拿走,箱子和快递单据随手就丢在了垃圾桶里。快递单据上一般都会记录着你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果将快递单据随手丢弃,无意会在不经意间泄露自己的很多信息。
  4、车票机票正确处理。
  目前火车票和飞机票都是实名制购票,在票面上留有自己的姓名和部分身份证号等信息。因此在乘车出站之后绝对不能随意将票据丢弃,更不能一出站就被非法分子收走。
  5、不随意留下自己联系方式。
  在很多时候,我们随意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结果会莫名其妙地接到很多电话,比如看房的时候。打这些电话的人往往知道你的需求,不厌其烦地打电话给你,甚至会影响你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因此为了自己耳根清净,尽量不要随意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6、正规网站上网、购物。
  查看消息或者浏览视频的时候,一定要去正规的网站,不然尽管安装了杀毒软件,但是也不能保证电脑不会感染病毒。尤其是购物的时候。会涉及到网上网上付,使用正规有保障的网站,安全系数会更高。
  综上所述,个人接到陌生电话时候,应该不予理睬,对于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不要相信。如果不慎接到诈骗电话泄露个人信息了,信息不重要的话,可以不用管。如果是重要的信息遭遇泄露,则要立即更改有关账户密码,并告知亲朋好友,产生损失的,还应该向公安机关报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财产分割判决不清的申诉如何进行?
      离婚财产分割判决不清的申诉如何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判决不清的申诉向法院来进行,因为我们国家规定的是遗失不在你的原则,也就是在提起诉讼过程当中......


·假释考验期后漏罪怎么处理?
      一、假释考验期后漏罪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原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的,则不再撤销假释,只能对该罪在考......


·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条件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条件有哪些?公司的运营发展离不开资金的周转,当公司的资金不足以支撑其运营时就需要经营者想办法筹措资金。公司经营者筹资......


·如果工作后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
      如果工作后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需要辞职的人在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后,就可以立即离开公司,除非还需要工作的单位支付工资、押金,需要辞职的人还可以主......


·刑法故意伤害罪一般是怎么处罚的
      故意伤害罪属于《刑法》中比较严重的犯罪了,按照我国的规定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判处死刑。但实践中,犯此罪的情节也是不太一样的,因此不会所有的都判死......


·法院查封车辆最新规定是什么?
      法院查封车辆最新规定是什么一、法院查封车辆最新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六章查封、扣......


·劳动争议仲裁财产保全可以么?
      劳动争议仲裁财产保全可以么?一、劳动争议案件如何申请财产保全?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


·养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有继承权。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如果养子女的养父母死亡,对养父母生前的......


·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原则是什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原则是什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一般所有权一样适用“房地一致”原则。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殊性,不仅表现在复数的所有权人专有建筑......


·制造假烟工作人员判几年
      依据涉案金额给予不同的刑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