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经济性裁员的补偿有多少?

单位在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时候,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对被裁掉的员工依法作出相应的补偿。但这个经济性裁员的补偿究竟有多少呢?相信很多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经济性裁员的补偿有多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由此可见,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在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时候,一般需要对被裁掉的员工做出补偿,而具体的补偿就要根据员工的工资和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了。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要是还有疑问的话,不妨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挪用公款违反了什么规定?
      挪用公款违反了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


·开发商欺诈的情形有哪些
      目前,谈及房子买卖,包括开发商、中介机构、房东与置业者,各式买卖都存在可能的价格欺诈,程度不一而形式多样,做为消费者若能识破,有利于其在买卖......


·没有实缴注册资本需要交印花税吗
      一、没有实缴注册资本需要交印花税吗?  没有实缴注册资本也需要缴纳印花税,但缴纳印花税的时间可以在资金实缴到位以后,具体以当地的政策为准。根据......


·四川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哪些
      四川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哪些随着我国经济的突飞猛进,城镇化的不断完善,还时常会遇到有关企业、公司等拆迁问题。那么作为一个四川企业主,如果遇......


·企业改制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因企业的所有权归属性质不同,有的为国有企业,有的为集体企业,还有的是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同所有权性质的企业可以进......


·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很多人喜欢将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简称为第一继承人,而关于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一般是出现在法定继承当中的。那么您知道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


·股东欠债不还需要公司承担吗?
      股东欠债不还需要公司承担吗?一、股东欠债不还需要公司承担吗?股东欠债不还不需要公司承担,此时属于股东个人债务。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


·寻衅滋事罪可以判处缓刑吗
      寻衅滋事罪可以判处缓刑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


·商标侵权满一千万元构成犯罪吗
      商标侵权满一千万元构成犯罪吗一、商标侵权满一千万元构成犯罪吗?商标侵权满一千万元已经构成了犯罪,刑法第七十一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


·一、个人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个人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个人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


·北京五险一金包括什么?
      北京的五险一金跟其他地方是差距不大的,五险是法定的,但是一金不是法定的,可以自愿选择缴纳与否,并且公积金是根据企业和住房公积金情况相应的调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