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
  
  在中国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所以任何个人或者单位是没有权力对土地进行倒卖、转让的,而且国家法律也对相关的倒卖行为做了相应的规定,所以如果有人私自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倒卖,那便会触犯到相应的法律,那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上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破坏土地资源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上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第二条 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第八条 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有耕地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 处罚。
  
  很多人法律意识比较的淡薄,所以对于很多买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大多数人都不会认识到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将相关的倒卖土地的法律条文解释的非常的清楚,让普通劳动者也能非常清楚的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临沂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对于土地的使用,不是说谁想进行使用就可以随便使用的,必须要经过正规、合法的手续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才能进行使用,因此临沂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车位出租协议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车位出租协议注意事项包括什么1、租赁的期限、租赁的起止日期、每月租赁车位的费用以及违约责任等等。2、必须弄清楚这是有产权的车位,还是仅仅只有使......


·在我国关于生产假烟判刑多久
      在我国关于生产假烟判刑多久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


·房地产销售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房地产销售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销售居间合同是合同在一种特定......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必须放进档案吗?
      如果在工作中遇到接触劳动关系的情况,一定要注意相关的法律问题,相信这一点是很多人都了解的,毕竟这关系到每个人的工作以及权益。其中,人们最关心......


·机动车无证驾驶事故保险赔吗
      机动车无证驾驶事故保险赔吗一、无证驾驶事故保险赔吗对于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保险公司应否担责?在现实中争议较多,有的认为对无证......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一、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个人独资企业,其法律人格在本质上没有与本人分离,企业被撤......


·实刑一年抵缓刑多久时间?
      实刑一年抵缓刑多久时间?实刑一年是无法抵扣缓刑的时间,缓刑是对罪犯的考验机会,如果缓刑的考验时间到了又没有出现违法的情形,就不会再对罪犯实施......


·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
      工伤鉴定是职工在遭遇工伤以后必须经历的一项程序,工伤鉴定结果对于工伤赔偿金额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很多职工在受到工伤以后十分着急进行工伤鉴定,那......


·山场承包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
      山场承包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绝大多数的山场都属于没有被开垦的荒地,除了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受到国家保护的山场以外,其他没有被开垦的山场承包方可以......


·持刀伤人伤情鉴定依据是什么?
      持刀伤人伤情鉴定依据是什么?持刀伤人伤情鉴定依据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三种。重伤是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