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关系的确立时间意义重大,劳动关系的起算时间不仅关系到劳动

劳动关系的确立时间意义重大,劳动关系的起算时间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福利待遇问题,更是在劳动纠纷中对索赔等问题起着重要的作用。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关系的确立起算时间有着多种情况,所以要确认劳动关系的起算时间,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我国劳动关系从何时算起?
  
   第一、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法领域中最基本的概念是劳动关系,只有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才要受劳动法律的规范,才要适用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就谈不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谈不上劳动法律的适用,因此劳动合同法首先要研究劳动关系什么时候成立。有的认为,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劳动关系成立。有的认为,从实际提供劳动之日起,劳动关系成立。对于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实际提供劳动日期和劳动关系成立日期三个相关概念的关系问题,本法着重进行了梳理。
  首先,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是实际提供劳动。换言之,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实际用工,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不论劳动者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将受到同等的保护。这种理解实际上否定了原来实践中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对于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而言,不能因为劳动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拒绝加以依法保护。
  所谓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关系。将实际用工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有其合理性,是劳动关系的应有之义,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在前,实际用工在后的,劳动关系自实际提供劳动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后于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日起,劳动关系建立日期之前的书面劳动合同只具有合同效力,如果合同一方违约,按照民法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再次,实际用工在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后的,劳动关系早于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不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影响。本法还专门针对这种情形作了规范,通过经济措施,促使用人单位早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最后,劳动者在实际提供劳动的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签订期、劳动关系建立期和实际提供劳动期三者是一致的。
   第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从企业管理角度看,建立职工名册应该是企业进行有效管理的基本条件,只要是上了一定规模、运行规范的企业,出于企业管理的需要,都会建立职工名册。本法明文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主要有两个考虑:一是解决劳动者维权时,起到证明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作用。实践中,有些劳动争议是有关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争议,对此,劳动者自己很难举证,但可以请求让用人单位提供职工名册等文件加以证明。
  同样,用人单位也可以以职工名册来证明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二是便于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劳动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必须要掌握企业实际用工等情况。
  在劳动合同法审议过程中,有的建议规定用工备案制度。考虑到企业和劳动者的数量过于庞大,劳动者流动很普遍,劳动关系总是处于动态变化过程,如果都要备案,难以做到,也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因此,本法不宜规定用工备案制度。为了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同时不增加用人单位的负担,解决好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纳社会保险等问题,本法规定企业建立职工名册,由劳动行政部门随时去检查,但不必时时向劳动行政部门去报告。
  我国目前的判断标准是依据实际用工日期进行判断劳动关系的开始日期,也就是你什么时候开始上班的那一天就是劳动关系建立的时候。所以,劳动关系的建立不受书面劳动合同影响,不管是劳动合同签署在先,还是签署在后,都以实际用工的那一天为起始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出了交通事故交警管赔偿吗?
      出了交通事故交警管赔偿吗?事故的赔偿一般交警是不会管的,这会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协商不好可以由交警出面调解。同时交警还会通知双方前往交警队取事......


·增加抚养费是否属于变更之诉?
      增加抚养费是否属于变更之诉?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属于变更之诉。二、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第2款的规定,关于子女生......


·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的区别有哪些
      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的区别有哪些?1、适用情况不同,一个公司一般都只有一个商业名称,就自然人的身份证一样,一个人就只有一个名字就只有一个身份证。......


·股权投资的风险有哪些?
      股权投资的风险有哪些?一、股权投资的风险股权投资必须注意的五大风险包括投资决策风险、企业经营风险、资本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和执行风险。(一......


·土地使用证户主过世要过户吗?
      土地使用证户主过世要过户吗,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可以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应当出具与原来土地使用证人的身份关系,旧土地使用证,以及......


·故意伤害罪与正当防卫的界定?
      故意伤害罪与正当防卫而正当防卫不成立犯罪,这是家喻户晓的法律规定。我国法律对故意伤害罪有明确的量刑规定,使用暴力使人伤残、聚众斗殴至伤残等。......


·签订幼儿园合同单方面毁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签订幼儿园合同单方面毁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只要用人单位没有跟劳动者支付教育经费,那么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的教育经费。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规......


·盗窃罪罚金是犯罪分子缴纳还是直系亲属缴纳?
      盗窃犯罪活动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刑事犯罪,这类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后,会由人民检察院发起诉讼。法院在对犯罪嫌疑人判刑的时候,还会一并处以......


·未成年犯罪后撤案后还能查到记录不?
      未成年犯罪后撤案后还能查到记录不?1、我国刑诉法第275条规定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明确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


·工伤鉴定需要带什么材料?
      工伤鉴定能够保障受害者能在第一时间进行补偿损失,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损伤,轻者只是一般的受伤,严重的可能会造成受害者残疾,因......


·利用信用卡诈骗的形式是怎样的?
      在法律的规定当中,既有普通的诈骗罪,也有特殊的诈骗罪,在刑法当中的规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了普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同时也符合了特殊诈骗罪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