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强制执行破产清算的相关问题

强制执行破产清算的相关问题 一、法院强制执行清算股东个人财产会被执行吗?
  会被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1、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
  2、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3、被执行人在其独资开办的法人企业中拥有的投资权益被冻结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转让,以转让所得清偿其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人民法院也可允许并监督被执行人自行转让其投资权益或股权,将转让所得收益用于清偿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15条规定,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据此可知,在法院组织清算的情况下,清算方案应报法院确认后才可执行。
   二、企业法人破产的申请:
  1、破产的申请 破产的申请分为债务人的申请和债权人的申请二类。 债权人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
  第一,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
  第二,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示权;
  第三,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因此,以下几种情况的当事人没有破产申请权:
  (1)基于物权或人身权提出的 给付内容的请求。例如,排除妨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特定物的原物返还请求权,原则上无破产申请权。
  (2)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
  (3)丧失了申请执行权的债权。
  (4)未到期的债权。
  司法实践中,有担保的债权人通常情况下很少申请债务人破产,因为他有从抵押物中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他有把握由抵押物受偿,他不会申请债务人破产。那么,有财产抵押担保的债权人有无权提出破产申请呢?我们认为,否定有财产抵押担保的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权,法律上并无根据。如果出现抵押权实现困难或不能由抵押物充分受偿的情况,有担保的债权人仍可提出破产申请。 债务人的破产申请,一般情况下,由债务人自主决定。但国有企业申请破产,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非国有企业申请破产,是否须经批准和同意,目前法律上并无规定。但依据《公司法》第38条和第10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对公司解散、清算事项作出决议的职权。因此,我们认为,公司自愿申请破产,与公司解散一样,是关系公司存亡和股东权益得失的重大事项,也应照此办理。
  通过以上的内容,相信您对于强制执行破产清算的相关问题有一个清晰的理解。不过,我们还是希望公司的经营者能够采取正确的经营措施,保证公司能够平稳快速的发展,这样不仅可以带动就业还可以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贡献。如果由于特殊原因,公司经营不善,公司决策者应该及时的采取防范措施,尽量减少损失,保证更多人的经济利益,从而做到维护好我国的经济发展秩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批捕权属于公民的诉愿权内容吗?
      一、批捕权属于公民的诉愿权内容吗?批捕权不属于公民的诉愿权内容;批捕权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配置直接关系刑事司法是否公正。由于......


·一、广州市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一、广州市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


·四川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如何判刑?
      之前一起四川辩护人在法庭上做假证的事件在网络上疯传,引起了到多网友的围观,严重的违法了法律的相关规定,严重妨碍了司法的公正,是对法律公正的一......


·一、驾驶证措施记录己裁决规定是什么?
      一、驾驶证措施记录己裁决规定是什么?驾驶证措施记录己裁决规定是相关的涉及到驾驶证的一些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处罚已经处理完毕,驾驶证强制措施未裁决:......


·刑事案件批捕后换看守所,正常吗?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换看守所,正常吗?关押在看守所的在押人员换关押的地点比较正常。一般情况下是因为一个看守所关押的人员过多,合理利用看守所或是......


·劳动合同惩罚性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可以同时得到吗?
      劳动合同惩罚性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可以同时得到吗不可以,两者只能选其一。《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房屋漏水谁应该承担责任 ?
      房屋漏水谁应该承担责任?一、房屋漏水谁应该承担责任首先,找楼上邻居漏水原因:1.楼上住户装修房屋、改造管道、不当用水等行为,破坏了地面的防水......


·可不可以匿名举报黑势力
      可以的,首先必须根据举报内容确定要邮寄的地址、方式。一般来说向各级政府机关的信,访局等举报。留意当地信,访网站,会有相关信息。更好的方式是通......


·打官司请律师谁给钱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涉及到的费用主要是两方
      打官司请律师谁给钱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涉及到的费用主要是两方面的,即案件诉讼费与律师费。其中,案件诉讼费是必须要给的,而只有在聘请了律师的情况......


·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标准是什么
      投毒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两者相比而言,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外延更为广泛,指的是故意投放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


·开庭后还可以提交证据吗
      开庭后是否还可以提交证据: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但要说明理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