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大棚拆迁是否有拆迁补偿

大棚拆迁是否有拆迁补偿近年来各地进行房屋等的拆迁是很常见的,而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需要拆迁,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同时对被拆迁人做出相应的赔偿。那要是针对农村中的大棚进行拆迁的话,此时大棚拆迁是否有拆迁补偿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大棚拆迁是否有拆迁补偿(一)拆迁温室、大棚及看护房除按其拆迁补偿指导价补偿外,还要对其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实际损失补偿标准以原价格为基数,另加土地级别和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二)拆迁温室、大棚及看护房拆迁补偿计算公式补偿总金额=建筑面积×拆迁补偿指导价×(1 土地级别补偿系数 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土地级别补偿系数为:七级地 0-0.1,六级地0.1-0.2,五级地0.2-0.3,四级地0.3-0.4,三级地0.4。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为:市政设施、公益性用地0,仓储工业用地0.1,房地产开发用地0.2,商业用地0.3。二、公路建设用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一)在城市建成区(指有市政基础设施、上下水、市政道路、煤气、供暖等设施,管道配套完善的区域,具体由市规划局划定)范围内的,按本文件确定的市政设施、公益性项目拆迁指导价执行;距建成区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上浮 50%,1公里以外、2公里以内上浮40%,2公里以外、3公里以内上浮30%。林木、果树按照亩适宜株数进行补偿,低于亩适宜株数的,按实际株数进行补偿。(二)农田水利设施等需要局部拆迁的,按照局部拆迁的规模与实际价值予以补偿。拆迁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按重置价格予以补偿。对政府征地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各种植物以及抢建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等所有附着物不予补偿。(三)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指导价格,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市场物价的变化情况,定期评估、调整并公布。征地拆迁工作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由项目法人申请,委托有拆迁资质的单位依法实施。拆迁之前,项目法人要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标准公开。拆迁补偿当事人根据公布的补偿指导价格协商确定补偿事宜,并签订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商不成的,拆迁补偿当事人委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补偿价格。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所辖区域内的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拆迁补偿当事人书面向征地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拆迁补偿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到底大棚拆迁是否有拆迁补偿?答案是肯定的,但由于大棚内种植的东西不同,因此在实际做出补偿的时候,肯定计算出来的补偿数额也是不太一样的。具体的情况,各位可以在上文中进行了解,当然要是对大棚进行拆迁但是却没有补偿到位的话,则这样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程挂靠协议被认定为无效,施工行为受保护吗?
      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挂靠人与被挂靠单位签订工程挂靠协议的目的,就是为了接建筑工程,所以通常情况下挂靠人就是建筑工程的承包人。但建筑法规定......


·一、股票怎么写进遗嘱里面?
      一、股票怎么写进遗嘱里面?可以按遗产写在遗嘱里面去;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


·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一般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


·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工伤等级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经过工伤认定确定劳动者遭受的损害是工伤事故之后,需要对实际的损害作出伤残等级鉴定才行,这样确定了造成的损害情况自然也才好作出相应的赔偿。那......


·交通事故人伤法院处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很可能因为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在交警调解下无法达成协议的,只有提起诉讼解决,那么交通事故人伤法院处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


·一、已经解除劳动合同能更改么?
      一、已经解除劳动合同能更改么?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更改。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劳动合同的变......


·工程索赔的依据有哪些
      工程索赔的依据有哪些?一、工程索赔的分类按索赔目的分类,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对象分类。索赔目的分类: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


·财产保险投保方违约责任是什么
      财产保险投保方违约责任是什么一、财产保险投保方违约责任是什么(一)投保方不按财产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保险费问题。这种违约行为发生后,可能导......


·醉驾吊销执照后几年可以考证
      醉驾吊销执照后几年可以考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能抗诉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能抗诉吗?可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