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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协议的内容包括哪些

若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之前,签订了书面的分居协议,就可以为分居事实的认定提供了证据上的支持。在生活中,夫妻双方要签订分居协议,就要先知道分居协议的内容。那分居协议的内容包括哪些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居协议的内容包括哪些
  
  1、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
  
  2、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3、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4、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5、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何订立分居协议
  
  1、分居协议关于子女抚养的约定。
  
  协议中要说明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如何行使。
  
  2、分居协议关于财产的约定。
  
  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3、分居协议关于分居期限的约定。
  
  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或持该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
  
  4、分居协议关于分居的终止的约定。
  
  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实践中,几乎所有公证处都没有将分居协议明确列入民事协议公证的范围。当事人如果在当地公证处拒绝受理的情况下,可选择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或两个邻居,同事见证的方式,或者只要双方同时签字认可即可,而不必公证及见证。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相信您能得到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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