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微博恶意造谣诽谤诋毁他人 微博恶意造谣诽谤诋毁他人如果
微博恶意造谣诽谤诋毁他人如果对其他人造成严重伤害或后果的,应当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264条规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在微博上对别人辱骂,造谣,抹黑别人人品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或信息被实际点击浏览转发超过一定的量,应当构成诽谤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网络侵权的规定?
网络侵权,顾名思义,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即网络通信协议、信息交换方式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三、网络恶意诽谤罪的应对
法律所规定的 “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自己遇到过网络恶意诽谤事件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的收集到相关的证据,维护好个人的权益,积极起诉对方。对于恶意诽谤中还存在疑问,可以找个专业的律师机构来帮助你解决问题。
在微博可以造谣诽谤诋毁他人如果给他人生活或者精神方面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那么将要构成诽谤罪。诽谤罪就是故意捏造事实并且随意散布虚假谣言,破坏他人名誉,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将有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会剥夺行为人的政治权利,所以最好不要在网络上随意散播谣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涉嫌网络诈骗聘请律师吗
涉嫌网络诈骗聘请律师吗?由于我国互联网行业的迅速发展,网络诈骗案件多发,很多人都因为涉嫌实施网络诈骗行为被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机......
·员工职务作品权利归属协议范文
员工职务作品权利归属协议有哪些内容职务作品版权归属协议范文作品名称:作品类型:创作人:著作权人:现因欲申请上述作品版权自愿登记,特对上述作品......
·财务被连带拖黑名单能解除吗
可以找当地税务局咨询。税收违法黑名单是纳税人实施部分税收违法行为后,税务机关将以黑名单的形式予以公布并与发改委、工商、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实施惩......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
·什么证据撤销权?
什么证据撤销权?一、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证据(一)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
·员工薪资与劳动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成功应聘到某个公司的工作后,一般都会和该公司协商关于工资薪酬的问题,达成一致后会明确写进合同之中。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很多员工等到发工资的时候却......
·违法者被拘留能用手机吗?
违法者被拘留能用手机吗?一、违法者被拘留能用手机吗?拘留的当事人,没有经过批准,不可以使用手机。《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
·一、醉驾十级伤残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醉驾十级伤残的刑事责任是什么?醉驾致人十级伤残涉嫌交通事故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
·一、醉驾驾照吊销能不能重新考?
一、醉驾驾照吊销能不能重新考?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所得怎么处罚金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所得怎么处罚金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所得怎么处罚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