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车墩镇农村拆迁安置方案是如何的

车墩镇农村拆迁安置方案是如何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不少地方都会进行城市现代化规划。这样的话,很多农村会被要求拆迁以改造成城中村或是用于另一种用途。在这时村民往往会因此而得到响应你的补偿以弥补他们的损失。那么车墩镇农村拆迁安置方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车墩镇农村拆迁安置方案。
  车墩镇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11]642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
  车墩镇高桥村北6队(村队组);征收农用地21455.80平方米,建设用地0.00平方米,未利用地31.60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21487.40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关于同意实施本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调整方案的复函》(沪发改价督(2009)013号)执行,标准为农用地每平方米43.5元、非农用地每平方米43.5元,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财 物补偿标准》(沪房地资法[2007]277号)执行,补偿费用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青苗补偿费标准按《关于调整本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沪价商[2006]第009号)执行。青苗补偿费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粮棉地为2.35元、蔬菜地为4.35元,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 为转账。
  四、征地范围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按《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沪府发[2002]13号)执行。
  五、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规定执行,具体安置方式另行公告,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个日内,即2012年1月19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松江区荣乐东路2027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七、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于2011年12月26日前按听证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送达松江区荣乐东路2027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松江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征地的实施。综上所述,相信您对于车墩镇农村拆迁安置方案有了十分详细的了解。这项政策方案极大可能的维护了村民的权益,进一步的确实了村民的补偿利益方面的问题,避免了将来利益双方会发生的纷争问题。拆迁更是进步的向城镇化发展的一种体现,在面对拆迁应理性去面对以法律去维护自身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小区绿化带按理说应该是属于全体小区业主共有的,属于公共的部分
      小区绿化带按理说应该是属于全体小区业主共有的,属于公共的部分,但在一些新楼盘当中,开发商可能会就小区绿化带进行违建,这样的行为显然会对小区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签字可以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工作,一般是由专业的人士和部门进行认定的。那么,如果我们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签字可以......


·第一继承人是父母还是子女?
      第一继承人是父母还是子女?一、第一继承人是配偶还是子女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


·使用权房如何交易
      随着国家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所以,在当今社会,现实生活中的使用权房交易量少之又少,尽管交易量非常少,但是由于其......


·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给谁?
      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给谁?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给受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


·加班不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第44条中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


·私募基金需要什么条件?
      私募基金需要什么条件?私募基金设立条件:一、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二、名称中的......


·什么样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的历史非常久远,而且随着网民参与互联网活动的日益频繁,网络上的诈骗案件数量也呈上升的趋势,并且花样繁多、防不胜防。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外商独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
      外商独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外商独资企业是国外的经济组织如企业、个人等在我国进行投资创办的企业。外企的融入对于国内的市场经济有着积极的促进作......


·诉前财产保全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提供的材料有哪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一、夫妻继承房产再卖需要纳税吗?
      一、夫妻继承房产再卖需要纳税吗?夫妻继承房产再卖需要纳税,出售继承来的房产:1.不满5年的:(1)契税(根据买房人的情况,首套1%,二套3%,非普通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