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等级处理
一、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二、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
一般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事故处理主要按照国务院493号令、国家安监总局13号令,个别情况下会用到国家安监总局21号令和《突发事件应对法》。
三、各类安全事故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 安全事故类别
1、火灾事故
2、交通安全事故
3、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5、煤矿和其他矿山安全事故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7、地质灾害事故
8、病险水库事故
9、其他安全事故
(二)安全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1)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入亡事故
(2)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我区境内发生机毁人亡事故
(3)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50人以
上的事故
(4)公路和其他发生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5)一次性造成10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6)一次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2、特大安全事故
(1)水运、矿山、水利、电力等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
49人的事故
(2)公路和其他发生一次性死亡10-29人的事故
(3)一次性造成60人以l100人以下的急性中毒事故
(4)一次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一次性死亡3-9人的事故
4、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一次性死亡1—2人的事故
5、轻(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重)伤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现场处置
1、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单位须立即报告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及区级有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区政府。区安监局接报后,应立即报市级有关安全监督部门;同,区安监局领导和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按照区领导的指示,迅速赶赴现场先期处置,并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区领导、市级有关安全监督部门。事故处置情况续报市安全监督部门(原则上每24小时上报一次)。
2、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单位须立即报告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及区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区政府。区安监局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市级安全监督部门;同时,区安监局领导和区级有关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按照区领导的指示,迅速赶赴现场先期处置,并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区政府领导、市级有关安全监督部门,并做好事故继报工作(原则上每24小时上报一次)。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单位须立即报告当地镇
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及区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区政府。区安监局接报后及时报市级安全监督部门,同时区安监局领导和区有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先期处置。
4、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及区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5、对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特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应成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事故调查组、医疗组、善后组、现场施救组组成。
社会中各类各行业都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事故有大有小。根据事故的类型和等级不同,对于事故处理的应急手段也是不同的,安全事故等级处理方法在安全事故管理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规定的内容进行实际的分类处理即可,但是事故发生的时候救人是第一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院能查到身份证在哪上班吗
1、法院有权利查公民的身份证信息。但是在目前没和公安系统联网的情况下,查询公民的身份证信息,法院也还是要到公安局的户籍科或者相应的派出所去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需要注意什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需要注意什么?现在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我们国家的严抓问题了,不管是在哪一个地方,对于婴儿的保护都是要求十分严苛的,......
·应该如何对犯罪中止处罚
应该如何对犯罪中止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
·民事诉讼法的辩论原则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法的辩论原则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辩论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有权就案件所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辩论、各......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什么条件所谓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
·确定合法的辞退依据
确定合法的辞退依据1、先确定辞退员工适合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
·如何理解物权的优先效力?
关于物权的相关信息,一直以来都是司法考试之中的重点,对于那些正在学习法律的同学,除了需要了解物权的优先效力之外,也需要了解排他性等法律特征。......
·一、办居住证必须有劳动合同吗?
一、办居住证必须有劳动合同吗?(一)居住证不一定需要劳动合同才能办理,这是因为:1、这两方面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可以到所住当地派出所自己办理......
·股权转让对价评估有什么影响?
股权转让对价评估有什么影响?股权转让对价评估可以避免股权转让对持股人造成的利益上的损失,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这些依赖于合理的对价。对价原本是......
·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是多久由于工程的施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对于债权方来说,千万要重视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问题。而根据法律的规定,拖欠工程款......
·哪些行为会构成聚众淫乱罪
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属于一种无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同意的犯罪,只要有三人以上参与淫乱行为,不管这种聚众淫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