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车祸的赔偿比例该怎么来确定

车祸的赔偿比例该怎么来确定 一、车祸的赔偿比例该怎么来确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即: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大的就应该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小的就应该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我们说的以责论处。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
  (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30% 。
  事故责任者有3方以上的,参照上述分担原则确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生车祸由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虽说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包括了五种,但现实中由于不同主体之间发生的车祸,即使确定的责任是一样的,最终车祸的赔偿比例也是不相同。这主要表现在机动车之间的车祸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车祸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代通知金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代通知金计算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何为“商标转让”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注册商标的转让与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变更注册人......


·辩护权与诉讼权利的概念是什么
      辩护权与诉讼权利的概念是什么一、辩护权与诉讼权利的概念是什么?1、所谓辩护权,是指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事实和法律,针对指控、起诉......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两个人因为一些原因而只能收养一个孩子的情况。那么在正规的收养之后,如果有一个人想结束这种关系,他没有得到和他有着这种关系的人......


·在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环境污染都是噬待解决的大问题,保护环境,
      在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环境污染都是噬待解决的大问题,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国家对于环境污染方面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和政府也在大力宣传保护环......


·法律规定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法律规定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男女双方在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时候,就要先明确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这样才能避免发生纠纷,毕竟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在夫......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首先需要签订房屋建筑工......


·上班半年没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上班半年没签劳动合同合法吗?不合法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人寿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人寿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以保险事故为标准,分为死亡保险合同、生存保险合同和生死两全保险合同三类(1)死亡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保险事......


·购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购房协议书,一般在我们进行买房的时候都是要进行签订的,但是购房协议书的签订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项的。那么,购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什么样的购房协议......


·职务发明的合同优先原则是什么?
      一、职务发明的合同优先原则是什么?职务发明人与其所在单位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合同关系,在专利法中,这种关系集中体现为职工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利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