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永安医患调解的几种方式

永安医患调解的几种方式一、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这种调解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撤销事由,就成为合法协议,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卫生部等三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免费为市民调解医疗纠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本辖区内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受理范围包括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就检查、诊疗、护理等过程中发生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及原因、责任、赔偿等问题,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费。委员会由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热心调解事业的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组成。
  二、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疗纠纷的调解。就我国的情况而言,卫生行政机关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此作了专门规定:卫生行政机关调解的范围是当事人之间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争议;调解是可选择的并且不具有强制力,其履行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实践中,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机关以及行业主管机关,其所具有的权威性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具有重要作用,许多医疗纠纷都通过调解获得解决。
  三、诉讼调解
  诉讼调解也称司法调解,是指医疗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的调解。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所谓自愿,一是从程序意义上讲,双方当事人自愿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二是从实体意义上讲,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意愿。这是调解不同于判决的一个重要特点。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种诉讼权利,人民法院有权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主持调解,无权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调解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协商的结果。也就是说,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在永安发生医患纠纷后,首先患者与医院应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再由调解委员会调解。永安医患调解的机构可以是公益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投诉至卫生行政机关,卫生行政机关也会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如果该纠纷进入诉讼程序,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才进入审理阶段。调解需要双方认可,它使双方的矛盾可以得到比较快速而有效的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用人单位不写工伤认定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写工伤认定怎么办?一、用人单位不写工伤认定怎么办?可以由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


·什么是刑事裁定书,与刑事判决书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刑事裁定书,与刑事判决书有什么区别一、什么是刑事裁定书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


·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进行房屋租赁的,肯定是会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签订的这份合同,并不是一定就会有效,还有可能出现无效以及效力待定的情况。具体说......


·关于对堆放物宣告为无主物是否符合规定
      关于对堆放物宣告为无主物是否符合规定对堆放物宣告为无主物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


·起诉离婚会不会传送第三者
      一、起诉离婚会不会传送第三者法院一般不会调查传唤第三者。因为请法院调查需要写申请,写明理由,法院原则上不主动调查,民事案件谁主张谁举证。尽管......


·商标交易流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交易流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很多人申请了商标但是后面又没有使用,这样其实也是一种浪费。最好的方式就是将商标进行转让,其中把商标进行交易是......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呢?
      生活中经常因为好心借钱给别人,结果欠钱不还,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


·非诉讼业务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常见非诉讼业务收费事项都有哪些
      非诉讼业务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常见非诉讼业务收费事项都有哪些?非诉讼业务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常见非诉讼业务收费事项都有哪些一、法律咨询类......


·征地补偿款应予受理的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款应予受理的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费纠纷案件,历来关系比较错综复杂,也颇受各方重视。尤其在当前征地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


·什么是业主公约
      什么是业主公约业主公约,又称物业管理公约,是指由全体业主承诺的,并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业主在物业使用、维护及管理等方面权利义务的行为......


·淄博市征地补偿条例是什么
      淄博市征地补偿条例是什么为了经济的不断发展,每座城市的公共设施都需要不断的升级,在扩大商业用地或其他用地规模的时候,难免会拆除原有土地上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