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网贷一直不还会坐牢吗?

网贷一直不还会坐牢吗?一、网贷一直不还会坐牢吗?
  对于网贷,逾期未还的,最先遇到的就是被催收;如果经多次催收,仍拒不还款的,对方就会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书下来,就会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如还不执行法院判决,履行还款义务的,法院就会强制执行,冻结财产等,情节严重的就可能会坐牢。
  二、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通过文中的介绍,相信您对网贷一直不还会坐牢吗这一问题,已经有所了解。网贷为我们提供了很多便利,并且为我们解决了短时间金钱紧张的问题。我们可能会一时还不上款,但这并不能成为我们一直不还的依据。如果经法院判决,拒不还款的,就会受到法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就可能会坐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处罚方式主要有几种?
      行政处罚方式主要有几种?一、行政处罚方式主要有几种?《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


·如何对职务侵占罪主体进行认定
      任何一起犯罪都是由具体的主体来实施的,当然对于某些比较特殊的犯罪,法律上面要求的犯罪主体也是比较特殊的。在审查犯罪之前,需要先对犯罪主体进行......


·赞成离婚房产共有人除名的措施吗
      根据国家的规定,夫妻双方有离婚的,需要由法律机构对于夫妻所共有的房屋财产进行审核,以便于确定是否需要采取措施对夫妻的共有财产进行除名,或者说......


·制造毒品罪判几年
      要看毒品的数量和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


·绑架存在故意伤害的处罚是怎样的
      绑架存在故意伤害的处罚是怎样的一、绑架存在故意伤害的处罚是怎样的区分绑架行为本身造成伤害和绑架后造成伤害绑架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我国消防工程质量保质期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消防工程质量保质期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现实生活中建筑工程的质量不仅包含建筑前期的建设、物料的使用,还包括相关配套使用的保护措施是否完备......


·回迁房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的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一、回迁房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的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一、厂房租赁合同可以随意毁约吗?
      一、厂房租赁合同可以随意毁约吗?厂房租赁合同不可以随意毁约,随便毁约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民法典》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一)继续履行......


·司法鉴定签字及手印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们在诉讼活动中,可能会因证据的不充足,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来确认某些特定证据的真实性,如某一份文件是否是本人亲自签字的还是别人伪造的,这些影响......


·我国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一、法律援助的基本含义和性质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经济......


·商业车险可以不买吗有哪些
      商业车险可以不买吗有哪些险种一、商业车险可以不买吗可以不买商业险。商业险的购买属于自愿,只有交强险和车船使用税是必须购买和缴纳的,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