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微信诈骗被抓会有什么后果?

微信诈骗被抓会有什么后果 ?一、微信诈骗被抓会有什么后果?
  (一)《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二、诈骗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进行诈骗,都会构成诈骗罪,要承担法律责任。微信诈骗被抓后,法院会根据该犯罪人员的犯罪情节量型,诈骗的财物达到3000元就可以构成诈骗,就要承担刑事责任。而诈骗救灾款、老年人甚至造成受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会从严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立遗嘱见证人需要几个?
      立遗嘱见证人需要几个?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一般遗嘱见证人......


·农村邮递代办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县(区)邮电局,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_生产队社员......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类型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类型包括哪些?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犯罪中止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法:(一)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


·武强县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武强县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农村征地的话涉及到的不仅仅是土地的补偿内容,很多时候还涉及到征地地面上的财务价格,在征地上会有一些其他的建筑物......


·劳动法规定不能辞退转正员工
      劳动法规定不能辞退转正员工1、最直接的办法跟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支付最少的,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工作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居委会的组成是怎样的 相关机构有哪些
      一、居委会的组成是怎样的相关机构有哪些1、社区居委会的组成:《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到9人组成。2、根据社......


·公司变相逼退员工怎么办
      如果公司采取侵害劳动者权益、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单方调整劳动者岗位、降低劳动者待遇等方式逼迫员工辞职,则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如果认为公司的违法......


·人事保管合同纠纷哪些单位可以保管?
      人事保管合同纠纷哪些单位可以保管?我们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档案只是档案都是单位之间交接,自己很少看到自己的档案,从小学开始就开始建立档案,最......


·继承房产时要注意哪些
      继承房产时要注意哪些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遗嘱人为......


·如何才能辨别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合同该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后,会主张自己是对相关事项产生了误解,才会签合同的,所以这个合同不能作数。那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如何才能......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种类有哪些?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实际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