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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收入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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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夫妻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导致的分居,在分居期间双方肯定都是会取得一定收入的。那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这个分居期间收入是否也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呢?若算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做出分割。
  
  一、分居期间收入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该条确立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即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的方式,对他们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和处分等权利加以约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我国《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分别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在不属于第18条的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收入或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夫妻间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显然分居期间所得财产不属于上述第18条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这是对夫妻分居期间所得财产归属的明确规定。所以分居期间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
  
  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其次,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情,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最后,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不能自动离婚。法律没有规定分居可以自动离婚,离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分居两年不可以自动离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
  
  就分居期间财产来看,若夫妻在分居之前就做出了约定的话,则按照约定进行处理。当然要是没有这方面的约定,那么一般分居期间的财产也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因此,日后夫妻不幸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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