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收童工警察不管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在很多不发达的地区,会有很多店家招收童工的现象。而在我国法律上,招收童工是违法行为,法律是不允许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从事工作的。而一旦发现有招童工的现象,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是很多不在管辖范围,甚至因为一些原因,收童工警察不管怎么办?请看下文。
  
   一、收童工警察不管怎么办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介绍未成年人就业和雇用童工的用人单位规定有严厉的处罚措施。对介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者,按照每介绍一人罚5000元的标准处罚;对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5000元的标准处罚;如果用人单位在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后,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于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雇主,司法部门将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查验劳动者是否年满16周岁,否则可能会因使用童工而被罚。禁止使用童工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我国也明确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劳动法》第94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定,单位擅自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如下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有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国务院制定的《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之日起,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0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三)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四)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商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五)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必着急。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了解相关情况,并确认后有权吊销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可以交由民政部门管理,民政部门也有权撤销民办的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情况。如还需了解可以继续浏览下面的延伸阅读部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有客伤出租车次责交强险会赔付吗?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有客伤出租车次责交强险会赔付吗?出租车交通事故有客伤出租车次责交强险时会赔付的,即使车辆是无责的保险公司也会进行相应的赔......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承保流程是怎样的?与其他保险流程一样吗?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承保流程是怎样的?与其他保险流程一样吗?诉讼财产责任保险作为一个新的保险,在现实生活中还不被人们所了解。同样作为保险,诉......


·50%注册资本的限制的目的是什么?
      一、50%注册资本的限制的目的是什么?50%注册资本的限制的目的是公司的股东为了使资金注入的安全性和本公司的可控性,一般新增注册资本不得超过50%......


·血液里面的酒精含量测量值如果显示为320的话,多数司机在这种
      血液里面的酒精含量测量值如果显示为320的话,多数司机在这种情况下精神意识已经比较模糊。目前我国法院针对醉驾在进行量刑的时候,除了需要当事人承担......


·一人两岗怎么算工资
      首先要确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是哪个,工资的计算是否包含两个岗位的工资,如果没有的话,可以拒绝劳动合同以外的岗位,或者是要求公司支付另外......


·离婚的最直接证据都有哪些?
      离婚的最直接证据都有哪些?只靠间接证据,不能认定事实。有的原告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证人证言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


·婚前房产子女如何继承?
      婚前房产子女如何继承??1、婚前父母的房产,是父母的共同财产,父母过世后,其继承人有权利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父母的父母、父母的配偶、父母的子女第......


·出售农村房屋的效力是怎样的
      很多的购房者都会参与到买卖农村房屋的交易中,但他们却不知道在我国就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有争议的,而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又决定了该交易能不能最终......


·视为抽逃出资的情形有几种
      视为抽逃出资的情形有几种在司法实践中,目前抽逃出资的方式主要有: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现为......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依据条文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依据条文有哪些?1、《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30条规定:“出租人......


·抢劫报案时效是多久
      没有规定报案时间。对于抢劫罪的追诉期,要根据具体情况才可以分析。对于抢劫罪,根据刑法规定,有二个量刑幅度,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处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