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生活中,常常由于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者在归属上存在争议而产生纠纷。对于此类问题,首先需要确认的就是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只有明确了归属的问题,才能判定关系利害人。在此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请往下继续阅读了解。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为土地确权。不论称谓如何,实质上都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土地确权是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很重要的一个法律环节。土地使用权确认是指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明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请求有关权利机关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从而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确认请求权由对特定的土地有利害关系人行使,利害关系人不一定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清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是任何与特定的土地就土地使用权归属有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都可以向有关机关或机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认的请求。土地使用权确认是土地使用权保护的前提,只有通过确认土地使用权,才能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只有在土地使用权归属明确的情形下,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或妨害,土地使用权人既可以直接行使土地使用权请求权,以土地使用权方法进行保护,也可以行使债权请求权,以债权方法进行保护。在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发生归属争议的情况下,首先应通过土地使用权确认,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之后,才能确定谁是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才能确定请求权行使的主体。土地使用权确认的确权主体是行政机关合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拥有行政裁决权,对有关土地权属等争议,依法行使裁决权。对行政机关确权决定不服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查。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二是对土地使用权内容的确认。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就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即确认对特定的土地享有直接占有和排他权利的权利人,所要确认的权利主体,包括使用权和担保权的权利人。行使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请求权,都是以土地使用权归属确定为前提,如若权利归属不清,行使土地使用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将没有依据。其是土地使用权的确认的一部分,主要的目的就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以便更好的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的情况,可以向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定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继而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案件能否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
      民事案件能否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我国法律、法规对有关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并不多见,多数散见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但是司法解释通常以复函、通知......


·著作权保护期限什么不受时间限制?
      著作权保护期限什么不受时间限制?1、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情形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


·法院离婚财产判决标准原则有哪些?
      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认定以及财产分割上有歧义无法协商解决,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


·告公司法人代表和执行董事谁承担责任 告公司法人代表和执行董
      告公司法人代表和执行董事谁承担责任告公司法人代表和执行董事谁承担责任?1、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法人......


·二级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规定是什么?
      二级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规定是什么?轻伤二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c......


·刑事抗诉的事由都有哪些
      一、刑事抗诉的事由都有哪些抗诉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


·交通轻伤要求赔付误工费怎么办
      一、交通轻伤要求赔付误工费怎么办?轻伤要求赔偿误工费的,应该结合对方提供的误工时间和收入证据予以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政府可否强制拆除危房拆除后户主怎么办
      只要履行了法定程序,就可以强拆。强拆后户主可以申请拆迁赔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


·公司裁员会赔偿绩效工资吗
      一般是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数。如果是依法按法定程序裁员,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员工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需要支付双倍......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否有权处分?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否有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处分,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


·夫妻双方离婚男孩归谁抚养权?
      夫妻会因为各种大大小小的事由而离婚,在离婚时需要考虑的最重要的两个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而想要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就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