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甘肃征地补偿征标准

甘肃征地补偿征标准各位甘肃省的朋友,不知您是否正面临着征地的问题,那么您了解甘肃省关于征地补偿的最新政策消息吗,这可是与切身利益极度相关的问题。如果您还是很不是清楚的话,今天我们在这里将要介绍的就是2017甘肃征地补偿征标准,请一定要认真看。2017年2月19日,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自即日起执行,并同时废止了2012年颁布的补偿标准。根据文件,甘肃省的征地补偿标准明显上调,兰州最高一亩地的征地补偿费达到了32.6万元。甘肃省政府的通知中指出: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而甘肃省也继续执行区片综合地价和统一年产值标准两个补偿方式,统一年产值标准适用于测算区域内征收农用地中的水浇地、旱地、牧区草地,征收林地按《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规定的标准补偿,征收非牧区农用地中草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的0.4倍补偿,征收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补偿,征收未利用地的按邻近耕地统一年产值的2倍补偿。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统一年产值的30倍补偿。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于测算区域内的集体土地。占用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补偿,参照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执行;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不予补偿。甘肃省政府的文件指出:土地征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调整更新征地补偿标准对于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握好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后建设费用增加、被征地农民受益变化,统筹考虑、周密安排,确保新旧补偿标准衔接有序、平稳过渡。文件要求各级政府要细致细心细微地部署征地补偿事宜,将已经显现的、可能出现的、难以把控的问题梳理细化出来,制订工作预案,强化工作责任,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严肃纪律,规范土地审批管理,不允许在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前突击批地,不允许采取变通的方式降低补偿安置标准、延迟支付补偿安置费用。省政府同时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足额兑现征地补偿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和挤占征地补偿费用,严肃查处土地征收中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依法征地、依法补偿安置的自觉性,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篇幅有限,关于《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这两份官方文件您可以去甘肃省政府官方网站去下载查看,这两份文件非常详细地列出了各区地价以及产值标准,征地补偿将以此为依据进行计算。好了,以上就是甘肃征地补偿征标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合同债权债务指什么?
      在我国合同债权债务指什么?经济社会当中,投资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经济往来非常密切。彼此之间的经济活动也是非常的频繁。而其中最为频繁的一种活动就是......


·领离婚证要多长时间,判决离婚还用领离婚证吗
      法律规定离婚证是证明男女之间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有效法律凭证,当然这个离婚证也是需要当事人申请,办理了相应手续之后才能取得的。那么离婚夫妻在办理......


·商标变更地址需要如何办理?
      商标变更地址需要如何办理?商标变更地址需要如何办理?申请商标变更手续有以下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


·职务犯罪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
      职务犯罪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2010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醉驾5年从什么时候算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醉驾5年从什么时候算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或者听证程序结束之日起7日内作出处罚决定。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


·如何进行公司法解释三解读?
      如何进行公司法解释三解读?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各方的利益不受到侵犯,国家出台了公司法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个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但公......


·一、醉驾非机动车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非机动车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醉驾非机动车事故处罚标准也有可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补充司法鉴定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当事人维权手段之一,也是一项强有力的公权力证明。但是,经常因为案件的复杂性及一些特殊因素的关系,经常会有补充司法鉴定的情形发生。但......


·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应出租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应出租是怎样的?国家的土地是人民群众赖以生存与生活的地方,土地的用途有很多,比如在种地或者建房的时候都是需要土地的。一般而言......


·一、十堰醉驾后果是什么?
      一、十堰醉驾后果是什么2019年十堰醉驾后果是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驾的处罚1、违反......


·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是否有效?
      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是否有效?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往往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合同已经签订了,而且合同买卖双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各司其职的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