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医患纠纷投诉流程

医患纠纷投诉流程
  
  一、医患纠纷投诉流程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报告。
  
  3、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
  
  4、当患者家属提出封存复印病历时,正常上班时间报医教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总值班。封存运行病历应是在医务人员陪同家属共同复印的病历复印件,客观病历患者家属可复印,主观病历患者家属不可复印,应封存复印件。
  
  5、当科室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未能与患者/家属取得一致时,由医教部、治安办接待并继续解决。医教部依据患者家属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讨论,必要时须经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6、医教部在接待医疗纠纷中,被投诉科室科主任必须在场,如因特殊情况不在时,应向医教部报告后,可委托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业医师现场负责对对投诉者提出的有关专业问题的解答。
  
  7、发生医疗纠纷,我院在接到病人家属投诉之日起,在七个工作日将结果答复病人或家属。
  
  8、当投诉者对我院医疗鉴定结论不服时,须按有关程序向上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学鉴定。
  
  9、医务人员在接待医疗纠纷的投诉者时,应耐心、认真听取意见,合理科学的,用较通俗的语言做恰如其分的解释工作,以取得家属/患者的配合。
  
  10、接待医疗纠纷时,应询问来访者是否为患者被法律承认的直系家属,以利医疗纠纷解决和合法性。
  
  二、医疗纠纷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
  
  1、病历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律师的材料为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视同原件)由患者及其家属保留,在开庭时带上;
  
  2、身份证明;
  
  3、收入证明复印件(单位开出的工资收入证明、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医疗费复印件(为实际经济损失,保险赔付的部分不是实际的经济损失);
  
  5、误工费证明复印件(单位开出的误工时间、收入损失情况的证明);
  
  6、护理费证明复印件(如果是亲属护理的,写清楚起至时间、工资收入水平等;如果是雇佣护工的,费用单据的复印件);
  
  7、交通费、食宿费票据复印件
  
  8、营养费消费票据复印件
  
  9、残疾用具费证明复印件;
  
  10、被抚养人证明的复印件(要求个人信息充分、并且有居委会、村委会、民政局的证明失去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由死者抚养或者赡养的事实,并且加盖组织公章);
  
  11、诉讼费、鉴定费的缴纳以现金缴纳为宜,银行卡和转账支票往往会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律师可以代为缴纳,请与律师协商;
  
  12、如果患者及其家属人数众多的,建议协商确定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庭审程序,签订授权委托书,准备提交;
  
  在医患关系紧张的今天,医患纠纷投诉的人数也在不断攀升。我们提醒您,当出现医疗纠纷时,患方切记不可冲动行事,要熟知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和相关的法律规定,保留好相关证据,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一方造“假债务”的处理
      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找亲朋伪造欠条、自己股市中的钱说是替他人炒......


·构成玩忽职守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玩忽职守罪的要件有哪些一、构成玩忽职守罪的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玩忽职守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


·一方赌博借的债谁来承担
      在实际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夫妻债务中绝大多数都是夫妻共同债务,但若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按共同债务承担有失公平。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


·颅脑损伤综合征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么?
      颅脑损伤综合征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


·重庆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重庆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为了城区发展建设的需要,重庆市政府有权将当地的破旧城区拆除,再新建,这无疑会影响到当地居民的生活,为了使这......


·融资租赁合同是如何体现的呢?
      融资租赁合同是如何体现的呢?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是指出租的人根据承租的人对租赁事物的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给供货人购买承租人需要的租赁事......


·企业并购融资方式有哪些
      企业并购融资方式有哪些一、我国企业并购的主要融资方式并购融资是指并购企业为了兼并或收购目标企业而进行的融资活动。根据融资获得资金的来源,我......


·按揭房不动产证加名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按揭房不动产证加名的操作流程是什么?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2、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3、去房屋......


·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是指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是指什么一、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是指什么?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对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设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范本是怎么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范本是怎么样的?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承让方):乙方(承包方):为发展村庄经......


·罚金适用于哪些人
      在我国,罚金是一种财产刑,同时也属于附加刑当中的一种。实践中,罚金的适用对象往往是您容易忽略的问题,那我国法律规定罚金适用于哪些人呢?此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