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一、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1、借款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为贷款人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等确定的借款种类,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划分为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从用途上划分为工业借款、农业借款等。
  2、币种。主要是指借款是人民币还是外币。
  3、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根据我国现行自金融政策,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专款专用,以保证借款在金融机构的监督下能够及时收回。
  4、数额。是指借款数量的多少,应当包括借款的总金额以及在分批支付借款时每一次支付的借款的金额。
  5、利率。是指贷款人在—定时期内应收利息的数额与所惜出资金的金额的比率。
  6、期限。是指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使用借款的时间。当事人一般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等,约定借款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规定,自营贷款的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10年,票据贴现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的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7、还款方式。是指贷款人和借款人约定以什么结算方式偿还借款给贷款人。
  8、担保条款。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当事人可依照《担保法》的规定,设立借款担保措施。
  9、违约责任。
  10、争议解决方式。
  1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如何正确的签署借款合同
  1、签署借款合同前,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对于贷款人而言,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现借款人对于上述材料有假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立即还款。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2、利息问题。
  (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3)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建议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清楚《合同法》上面的相关规定,对需要具备的条款做出详细的约定,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在纠纷产生的时候借款合同也是可以作为有效凭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般侵犯名誉权行为有哪几种
      一般侵犯名誉权行为有哪几种一、一般侵犯名誉权行为有哪几种(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


·劳动关系的纠纷,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我们
      劳动关系的纠纷,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我们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一般首先要进行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是,如果是在提出诉讼之后,确......


·三大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三大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今天我们要和您谈一谈三大抗辩权,即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对合同有了解的人应该都知道这三大抗辩权......


·什么是受行政处罚行为?
      一、什么是受行政处罚行为?受行政处罚行为就是行政机关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决定后接受的行为。1.多数情况下只要管理相对人实施了违反现......


·专利侵权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利侵权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专利侵权赔偿法律规定是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如何实现工程质量保修措施?
      如何实现工程质量保修措施?控制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是一项全方位由全员参加的工程质量控制措施。从坚持质量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出发进行考虑......


·再婚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现今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又再婚的,再婚又离婚的不再是新奇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对于再婚离婚财产分割的认识不是那么清楚。那么夫妻再婚后又离婚......


·检察院国家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一、检察院国家赔偿程序是怎样的?检察院国家赔偿的程序具体如下:1、提出赔偿申请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


·交强险垫付条件有哪些情形
      在我们的生活中,机动车交通事故常有发生,面对事故,我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都受到了损失。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国家法律对机动车实行强制性的保险制度......


·股东挪用公款立案标准是什么?
      股东挪用公款立案标准是什么?一、股东挪用公款立案标准是什么?股东挪用公款立案标准主要是: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


·一、如果是诉讼重婚罪要钱吗?
      一、如果是诉讼重婚罪要钱吗?1、报案后重婚罪调查取证的收费重婚罪报案以后调查取证是不需要收费的。2、如何起诉重婚罪:起诉重婚罪是属于刑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