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当事人买房要交哪些费用

买房并不是想购买普通商品那样,买方交付了商品,卖方支付了对价就算完成。对于房产这样的不动产而言,我国采取的是登记主义,要想获得所有权就必须要办理过户,此时就需要交纳其他的费用。那究竟买房要交哪些费用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要交哪些费用
  1、契税: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或1.5%或1%交纳,每套交纳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总价的3%交纳。
  2、专项维修资金:有电梯类房屋标准按建筑面积(平方米)×27.5(元/平方米)计算结果交纳;非电梯类房屋标准按建筑面积(平方米)×22(元/平方米)计算结果交纳。
  3、合同印花税:按房款总价的0.05%交纳(住宅免收)。
  4、证照印花税:按5元/户交纳。
  5、产权登记费:住宅类房屋按80元/户交纳;非住宅类房屋按550元/户交纳;共有人证书费按10元/人交纳。
  6、交易手续费: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0.35%计算结果交纳。
  7、国土证办证费:按相关规定交纳。
   二、非产权人作为合法代理人在卖房过程中有不当行为怎么办
  非产权人得到产权人书面授权即成为合法代理人。如果其在卖房过程中,行使了产权人没有授予的某项权限,如,将未经批准出卖的房屋附属物卖出;行使产权人已经表示收回的某项权限;行使条件未成就的某项附延缓条件的权限;未经产权人同意,转托第三人代卖等等,这些都构成不当行为。只要产权人不予追认,就应当由该非产权人对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如果买方不知道该非产权人有上述不当行为,而买卖合法,手续完备,可以承认买卖的效力,由该非产权人赔偿因不当行为给原产权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非产权人是多人,除原产权人另有表示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在实际进行房屋交易,也就是买卖房屋的时候,当事人光是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支付房屋对价是还不够的。需要到相关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才能算真正完成了交易。而在办理过户的时候,就会涉及到一些费用的交纳,具体买房要交哪些费用,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私募基金外包牌照办理条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外包牌照办理条件有哪些?一、私募基金外包牌照办理的条件(一)经营状况良好,其中开展私募基金份额登记服务和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机构实缴......


·缓刑再犯罪一定要逮捕吗?
      一、缓刑再犯罪一定要逮捕吗?肯定会被重新逮捕,撤销缓刑,合并处罚。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休产假扣效益工资合法吗
      休产假扣效益工资合法吗?休产假期间扣效益工资的行为是合法的,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是按正常出勤天数发放工资的,没有上班就不会给公司创造效益,自然不......


·离婚后抚养费比协议给的少合法的可能性有多大
      离婚后抚养费比协议给的少合法的可能性有多大具体的数额要根据相关的一些生活等才可以进行计算。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


·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有最低要求吗?
      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有最低要求吗?一、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有最低要求吗?高新技术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没有限制的,但是如果想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


·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后果?
      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后果有哪些一、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后果有哪些新的刑事诉讼法已经对证人的出庭作证进行了修改,新刑诉法第187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


·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杀人怎么判罚?
      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杀人怎么判罚?拐卖儿童罪,是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


·现实社会中夫妻离婚的还是很多的
      现实社会中夫妻离婚的还是很多的,离婚必须是以感情破裂为理由的,一方面是要把财产进行分割的,另外有子女需要进行安排的,包括抚养费等,关于抚养费......


·既有新罪又有漏罪怎么计算
      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的刑期相合并进行处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


·交通肇事逃逸算全责吗?
      交通肇事逃逸算全责吗?根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导致事故无法认定责任的,由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交通违法行为,也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