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应该如何进行民间借贷

应该如何进行民间借贷一、应该如何进行民间借贷
  1、最好能订立借款合同;
  2、在订立民间借款合同时,一定要借款人亲笔签字,其它人代签都是不合法的;
  3、要写清楚民间借贷的借款日期和借款期限;
  4、要写清楚利息的支付方法,利息不可高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多出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5、在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时,一旦发生还款纠纷,一定要记得在民间借款到期后的两年内主张债权(即问他要帐)。每次催款的日期最好能记下来,这在以後发生纠纷的时候会是证据。如果连续两年都没有主张债权,你就丧失了胜诉权,如果民间借贷债务人不还你钱你也没办法。
  6、在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时候,最好要有不相关的第三人在场,主张债权的时候也最好有第三人在场,因为这个第三人将会是在你发生民间借贷纠纷时候的证人。
  二、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息
  既然借贷利息是由双方约定而成的,那么自然就没有贷款利息最高的说法。当前民间借贷比较正常的有一分、两分。而很高的也会高于几角的情况(民间借贷所指的一角,是指贷款金额的百分之十。如五角就是贷款金额的百分之五十)。
  在寻求民间借贷获得资金的时候,不仅要询问清楚贷款的利息费,您还要注意清楚的了解贷款的其他手续费、管理费等费用。部分贷款机构对利息费要求虽然不高但其他费用非常高。
  需要注意一点的是,对于高出基准利率四倍的民间借贷,高出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都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您在办贷款的时候要注意这一点。
  民间借贷是发生在私人和私人之间以及私人与机构之间的借贷,有很大的风险。利息问题让民间借贷的风险成为了一块乌云一般笼罩在人心头,如果当事人对利息问题不确定,最好还是咨询一下专业的债权债务律师,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个人合伙侵占怎么找证据
      可以搜集物证,书证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侵占罪是自诉案件,意思是必须要你自己到法院去起诉,如果你有证据,对......


·公司法股东会记录的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公司的话肯定是需要召开公司的股东会的,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一些记录,这些记录对于日后做出公司决议都是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的。但是很多......


·一、在我国如何写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我国如何写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定刑标准是怎样的?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定刑标准是怎样的?1、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定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怎么举证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怎么举证民间借贷是合法并受法律保护的,不过由于民间借贷比银行借贷更具有随意性,也就更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增资股东会决议范本
      增资股东会决议范本?一般在举行完增资股东会议之后,是需要进行撰写增资股东会决议的,来进行记录保存。那么,增资股东会决议范本是什么样的呢?它的......


·有的人可能实际谈恋爱就谈了好几年
      有的人可能实际谈恋爱就谈了好几年,但是结婚还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要离婚,所以对感情这种事情没有人能给其下一个具体的定论,确实在整个过程当中都是充......


·代笔遗嘱只有手印没签名有效吗?
      代笔遗嘱只有手印没签名有效吗?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人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我国《婚姻法》中 并没有详细区分是国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我国《婚姻法》中并没有详细区分是国内婚姻还是涉外婚姻,如果是在我国起诉的话,那么通常适用的就是中国法,也就是按照《婚......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