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诽谤这个词,相信大家并不感到陌生。一般指的是故意捏造、虚
一、个人诽谤公司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据此,公司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因侵权人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构成诽谤罪的,是会被处罚的。
二、诽谤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二)主体要件
1、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2、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发生个人诽谤公司的情况,公司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此过程中,一定要注重证据的收集,不然构不成诽谤的条件,即便法院立案了,也很难保证能够维护自身的权益。如果有其他不了解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酒后撞死人逃逸结果
酒后撞死人逃逸结果一、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算办法是什么?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算办法是什么?一、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算办法是什么?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以......
·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鉴定标准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鉴定标准有哪些?损伤参与度可以分为五级:①、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
·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吗,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在我国不少夫妻离婚的原因是夫妻双方身处异地,聚少离多的情况让夫妻双方的感情变得非常的平淡,而且有些情况下,夫妻一方可能会在异地碰到了更喜欢的......
·农村抚养费给付期限是多久
很多人认为如果是农村居民离婚的话,此时在孩子抚养费方面与城镇居民离婚时关于抚养费的处理不一样,那到底法律上面是如何规定的。实践中,有的农村居......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
·车被碰了对方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车被碰了对方肇事逃逸如何处罚?车被碰了对方肇事逃逸会进行行政罚款之类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对造成交通事......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金额怎么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金额怎么认定?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金额的认定是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庭审笔录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庭审笔录是什么?基本概念庭审笔录反映的是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是法院依法作出裁决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进行审判监督的重要材......
·收到劳动仲裁不执行怎么办
收到劳动仲裁不执行怎么办?不执行劳动仲裁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