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是否可以免责
法律对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作出严格规定,免责事由通常包括不可抗力和受害人故意。此外,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加害人没有过错或者履行了法定义务也可能基于特别规定成为免责事由。
二、哪些侵权情况可以免责
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条件由法律规定,但各特殊侵仅行为的法定免责事由并不是完全相同的。
1、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侵权的免责。特殊情况下,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侵权时,可免其责。如罪犯判处死刑,依法执行抢决的人员。
2、产品质量侵权的免责。缺陷产品的侵权行为它既不同于自己行为致人损害的一般侵权行为,也不同于为他人行为负责的其他特殊侵权行为。对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则应免除其法律责任:一是不当使用,即消费者违反产品的特定用途、目的、操作方法、不按产品说明使用保管产品的,由消费者自行承担责任。二是消费者明知产品有缺陷而购买、使用的。
3、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免责。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高危作业致人损害的,应适用无过错责任,作业人不得以自己无过错为由主张免责。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作业人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受害人故意为高危作业侵权责任的免责条件。
4、污染环境侵权的免责。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虽然无过错责任要求行为人不得以自己没有过错为抗辩,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情形,行为人可以免责。如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3条和水污染防治法第41条、第42条规定,完全由于战争行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第三人或受害人行为,且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的污染损害,免予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也是行为人主张抗辩的法定事由之一。
5、因地面施工引起侵权的免责。根据民法通则第125条的规定,因地面施工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承担,是以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为条件的。也就是说,如果施工人已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客观上已尽其应有的注意义务,即可以免除责任。
6、因建筑物等物件引起侵权的免责。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对建筑物等物件致人损害的,如果其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免除赔偿责任。这一规定表明,建筑物等物件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也就是说,当建筑物等物件致人损害的事实发生后,首先推定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对此有疏懈注意的过错,建筑物等物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只有举证证明自己事实上没有过错,方可否定这种推定而免责,否则过错推定即为成立。建筑物等物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因不可抗力、第三人过错、受害人过错等事由可主张免责。
7、因饲养的动物引起侵权的免责。民法通则第127条明确规定了两种免责事由:一是受害人过错,即致害事实完全由受害人的过错所造成,动物所有人或占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二是第三人过错,即第三人因过错引起动物致人损害,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动物所有人或占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8、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的免责。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承担替代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监护人提出无过错证明,就可免除其赔偿责任。但是,纵如法定代理人能够证明并未疏懈其监护职责,或已尽了相当的注意义务,而仍不免发生损害的情形,由其承担全部责任有失公平。为此,民法通则第133条第1款还规定: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9、不可抗力在一定情况下也为免责事由。不可抗力,指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它是独立与人的行为之外,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所支配的现象。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由之一。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由于不可抗力本身是行为人主观上不能预见,客观上又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其发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当事人已尽最大的努力仍然不能避免某种事件及其损害结果的发生。正因为不可抗力的发生独立于行为人意志之外,又是行为人无法控制和避免的,如果让行为人对这种客观情况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有违公平。
从上文的分析介绍中了解到,这是可以的。虽然,有些侵权行为会给被侵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失,但此时由于具有上述情形之一,因此虽然侵权了但实际上也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签订合同是交易的前置程序
签订合同是交易的前置程序,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将会直接影响到交易能否成功。合同效力对建设工程合同中十分重要,那么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情形有哪......
·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吗
相信您都知道,盗窃是行为人非法占有为目的,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因此可以断定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应该就是他人的公私财物。接下来,我们就......
·小孩抚养费撤诉申请书怎么写
?在咱们日常生活中,有时候可能会遇到很多的矛盾和纠纷,如果矛盾双方不能够协商解决,那么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由人民法院判决。但也有时候为......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有哪些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私募基金公司业务范围:各类领域投资、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发行公司债券经济法中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经济法中规定的条件有哪些?(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
·挪用公款营利判刑多长时间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之际职务之便,而挪用国有财产归个人使用,并且此时进行了营利活动的,那么就会被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犯罪,既然构成了犯罪,肯定就......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如何计算?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1、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
·申请变更抚养权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
申请变更抚养权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原告:×××(姓名),×(性别),××年××月××日生,汉族,××人,身份证号码:××××,住××××××。被......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建筑工程是我国最基础的工程行业之一,安全是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基石。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既是施工单位的法律义务,更是每个......
·事实婚姻离婚如何处理?
事实婚姻离婚如何处理?未按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