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通事故发生后要现场勘查吗

在对很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事故现场往往都是可以收集得到很多有利证据的,此时对事故的处理也有一定帮助。而证据的收集往往是通过对现场勘查而来的,那么现实中交通事故发生后要现场勘查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要现场勘查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各方当事人应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事故经过,并交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向当事人公开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鉴定材料。现场勘查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必经的处理程序。车物损坏的,经物价部门评估后,以修为主,不能修复的可折价赔偿。
  在事故未调解前,公安机关可以指定肇事车方垫付死者或伤者的安葬费、抢救费,并预交事故的处理押金。交通事故当事方拒绝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至调解终结移送人民法院受理止。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死者亲属须在十日内将尸体火化。
  伤者住院治疗期间,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擅自转院或自购药品。经医院治愈拒绝出院的,费用由自己负责。伤者出院后,应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受伤治疗终结后,15日内应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二、交通事故发生后怎么处理
  如果单纯只是为了到保险公司索赔,那就要收集相当充足的证据,首先得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责与无责相差很大的;还有就是伤者住院的材料、误工证明、伤残鉴定、户籍证明等等只要实际发生的费用就要相关的证据相佐证。具体操作有几种可能:
  (一)先到交警队报警,由交警队根据事故情况划分责任,再组织双方调解,如果能达成调解协议,由司机方将费用全部支付给伤者方,伤者方将材料全部给司机,由司机到保险公司索赔;
  (二)在交警达成调解协议,司机先不给钱给伤者,由双方共同到保险公司索赔;
  (三)直接将保险公司通知到交警进行调解;
  (四)交警队调解不成的情况下,由伤者起诉到法院,将司机和保险公司一起作为被告,这样在法院的组织下可能达成调解协议,比在交警队调解会方便一点,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只有足够充分有效的证据,才有利于事故的处理。而此时不管是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还是日后的赔偿,都需要通过对事故现场勘查之后才能作出结论。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证人不出庭作证怎么办?
      证人不出庭作证怎么办(一)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对证人的证言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对于证据保全的申请法院一般是用裁定支持或驳回,法院有权要求申请人......


·雇员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判刑?
      雇员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


·一、厦门电动车醉驾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厦门电动车醉驾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1、电动车技术指标属于机动车,这时醉酒驾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2、电动车要是没达到机动车的标准,醉酒驾驶......


·土地使用证可以继承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继承吗?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可以按照规划进行建造房屋等行使用益物权。一般我们都只听说过房屋继承,......


·一、醉驾骑摩托车什么后果?
      一、醉驾骑摩托车什么后果?醉驾骑摩托车的后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


·什么情况可以办理保外就医
      什么情况可以办理保外就医一、什么情况可以办理保外就医根据《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规定,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如下:(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


·小孩到18岁法律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
      离异家庭都涉及到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子女的抚养权,未得到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也分了好几......


·分居半年后起诉判离几率有多大
      很多人当年一时兴起结婚,后面往往会遇到婚姻不顺利的情况,离婚机会显得很麻烦,那么如果两人分居的情况是否离婚的几率就会大一点呢?分居半年后起诉判......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分别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分别是怎样的相信很多人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是搞不清楚的,不知道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具体有哪些,更加不知道行......


·丈夫的赌债妻子是否要承担
      丈夫的赌债妻子是否要承担一、丈夫的赌债妻子是否要承担夫妻一方赌博所负的债务,因为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


·一般在在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批准逮捕
      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但是没有逮捕权,逮捕权是公安机关所有的。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