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加班工资的计算有什么标准

加班工资的计算有什么标准 一、加班工资的计算有什么标准
  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需要注意国家是明确作出了统一规定的,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实际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都必须要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计算。不过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单位安排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此时建议劳动者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检察院不批捕受害人可以查询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受害人可以查询吗检察院不批捕受害人可以查询,检察院不批捕受害人不服气的话可以继续走法律程序解决,进行上诉;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


·一、二手房合同丢失诉讼可以解决吗?
      一、二手房合同丢失诉讼可以解决吗?如果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二手房合同纠纷,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来处理二手房买......


·1、治(医)疗费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


·发生事实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发生事实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发生事实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是在1994年之前所发生的事实婚姻都承认它的效力,在2001年之前这个阶段是补证登记承认也......


·劳动合同一定要鉴证机构盖章吗?
      劳动合同一定要鉴证机构盖章吗2007年10月之前,劳动合同需要鉴证,会有劳动局盖章;之后劳动合同鉴证办法废止,劳动部门不再盖章。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


·网贷逾期被起诉经侦会有什么后果?
      网贷逾期被起诉经侦会有什么后果?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管理者也是在不断地跟上时代的脚步,不断地完善法律体制,提高监管力度。经侦即经济犯罪侦......


·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方式
      具体方法是:其一、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即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


·个人可以委托司法鉴定?
      很多人也许对司法鉴定并不熟悉,但是它却出现在我们生活工作中的各个方面,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有时司法鉴定也是很重要的,比如发生了交通事故时我们就......


·辞退员工多久拿工资
      被辞退员工应该在办理手续是立即支付工资。原则上讲,被公司辞退,工资应即时支来付,最迟不能自超过下一个工资发放日。如果单位不及时支付工作或者故......


·应届生与公司签订合同后毁约必须支付违约金吗
      应届生与公司签订合同后毁约必须支付违约金吗?应届生与公司签订合同后毁约不是必须支付违约金,符合法定条件的需要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根据相关规定借条没写用途合法吗?
      根据相关规定借条没写用途合法吗?一、根据相关规定借条没写用途合法吗?1、借条没写用途一般来说是合法的,钱款的用途可写可不写,不是借条的必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