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现实中,为更好的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遭受公司的损害。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中规定,公司辞退员工的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究竟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适用这一情形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
  (2)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声誉等,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带来损害。
  (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等。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遇到公司劝退怎么办
  1、如果被单位劝辞,您可以不同意,但是一定不可以自作主张不上班,单位口头同意也不行,必须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最好是书面证据,也可以是手机短信等)不上班是单位的同意才可以考虑选择不上班。根据很多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 任何经济补偿,因此,不要不注意这个问题导致这个严重的后果。
  2、如果一旦争议已经产生,您一定想好办法补救,证明当初不上班不是你故意旷工,而是用人单位的授意,可以通过人证,最好再辅助于其他证据,往往是比较容易取得的证据。
  3、再有,如果单位以您旷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开除您,您就要看看该规章制度指定的民主程序和是否对你有公示,如果你从来没有见过这个规章制度,那依据它对你做出的开除决定你可以质疑他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被公司辞退时,要注意用人单位辞退自己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违法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劳动者最好问问律师,看自己的情况该怎么处理。
  若允许公司随意辞退员工的话,这显然是不利于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因此,我国才对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作出了规定。要是在不符合规定情形下进行辞退,则公司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那么员工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假离婚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
      很多夫妻在生活中选择假离婚的都是出于一定的目的,最常见的就是逃避债务、转移财产。但是,如果假离婚后当事人不能复婚,或者发生其他纠纷,那么可能......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二讲了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二讲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二)第四十三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


·在职企业职工死亡待遇有哪些
      在职企业职工死亡待遇有哪些一、在职企业职工死亡待遇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


·成立股权投资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成立股权投资公司的条件是什么?一、成立股权投资公司的条件是什么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


·构成故意伤害怎么样起诉?
      构成故意伤害怎么样起诉?按刑事公诉案件程序走,先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当事人被故意伤害后应该......


·抚养费的新规付到多少岁
      一、抚养费的新规付到多少岁1、一般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


·从什么时候起合同开始生效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的体现,而合同只有在生效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从什么时候起合同开始生......


·查封债权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
      查封债权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一、查封债权期限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扣押......


·债权人撤销权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债权人撤销权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一、债权人撤销权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要式合同包括什么材料
      要式合同包括什么材料现在的许多合同都是要式合同,有些合同可以用要式合同也可以不要,但是其他的一些合同则必须要用要式合同,否则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是什么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是什么在各省市,虽然说有关部门发现了存在违章建筑,也不可能说马上就将这些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对于违章建筑的处理办法,在我国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