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遗弃罪公安哪个部门管辖?

遗弃罪公安哪个部门管辖?一、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罪的认定
  (一)与虐待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
  而虐待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体,必须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
  4、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两罪在主观方面虽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内容不同。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
  5、犯罪侵犯的对象不同。遗弃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二)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力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般是直接加害于被害人的身体,如打伤、刺伤、烧伤等。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同。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则是行为人具有损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三)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从主观故意上讲,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因此,如果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向他人转嫁本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如果行为人企图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方式达到杀害婴儿或神智不清、行动不便的老人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客观要件不同。遗弃罪在客观方面一般是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他人家门口、车站、码头、街口等。故意杀人罪在客观方面则是将婴儿或行动困难的老人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例如,将婴儿遗弃在深山沟内;将神志不清、行动困难的老人遗弃在野兽出没、人迹罕至的荒野,等等。
  三、遗弃罪公安哪个部门管辖?
  遗弃罪一般情况下属于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
  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
  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遗弃罪是指不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将婴儿,老人或患病的人遗弃的罪责。遗弃罪已经构成刑事案件,因此,遗弃罪公安的刑事侦查部门负责管辖这类案件,需要注意的是,遗弃罪和虐待罪、故意杀人罪等存在着较为模糊的概念,可相互转化,需要我们细致区分。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要因为您的一己私欲丢了自己最本真的品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产品侵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1、须有缺陷产品。构成产品侵权责任的首要条件,是产品缺陷。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产品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经过加工、制作,未......


·钉子户的房子被强拆怎么办
      所有权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通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权益。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特征是什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农民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重要依据,其具有以下特征。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农村土......


·离婚财产保全期的时间是多久?
      离婚财产保全期的时间是多久?1、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申请保全方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在......


·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全文
      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全文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上什么叫自首什么叫坦白
      法律上什么叫自首什么叫坦白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


·离婚后如何变更抚养权 怎么变更抚养权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要是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那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否则就不允许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此时就......


·我国的民法总则代理分类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民法总则代理分类的内容是什么?我国民法总则作为处理民事问题的基本法,深刻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而其中关于代理的分类的内容也就十分重要。......


·非法集资诈骗拒不认罪怎么处理?
      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很多人选择去做投资,如果选择的平台不正规,可能陷入非法集资陷阱。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可能遇到犯罪嫌疑人抵触的......


·合同履行地不同该向哪地法院起诉
      合同履行地不同该向哪地法院起诉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发生异地的购销、租赁、劳务输出等关系不可避免。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意愿订立合同,但如果双方产生......


·著作权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几种
      著作权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几种所谓“原始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权利为取得基础,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原始取得所获得的著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