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提交资料后多久入职呢?办理入职手续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

新一年的毕业季即将来临,众多的应届毕业生将面临求职应聘。而求职者在面试成功之后,就需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规定如约递交入职材料,而完整充分的的入职材料是职员办理入职手续的关键。那么提交资料后多久入职呢?办理入职手续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呢?下面我们将这对这些问题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提交资料后的入职时间
  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可审核完毕,建议两天后主动打电话了解下
  二、公司入职员工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1、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双面复印)4份;
  2、户口本或户籍登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
  3、提供在深圳开户的中国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卡号(或帐号)并签名;
  4、无社保卡的需提交社保照相回执和20元办卡费用(代社保局收);有社保卡的提供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有学位证的,提交学位证复印件1份;其他技术等级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
  6、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其中一张粘贴在信息表上,三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上;
  7、体检证明原件(体检日期须在三个月内);或在有效期限内的健康证原件;
  8、计划生育证明,需提供原件;
  9、原单位离职证明;
  10、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暂未提交资料,本人承诺将在入职后一个月内补齐。
  员工签名:×××
  三、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的注意事项
  1、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一定要在网上查询这家公司是否正规:因为现在的公司多了去了,有的公司纯粹的就是私自开设个办公场所,然后吸引大量的人才。所以你必须要看好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证件,以及法人证件。
  2、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详细阅读细则: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详细阅读每一条,因为有的时候你可能只是觉得公司不错,然后就直接签署了合同,对立面的一些条款都不是特别的了解,所以一定要认真阅读劳动协议。
  3、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明身份证号:不管是你自己还是你们的老板,都必须要写清楚自己的身份证号,因为同名同姓的也有很多,仅仅签字无法有法律效力。
  4、要是有什么不合法条款拒绝签订协议:要是公司有抵押,有扣押,有保管毕业证等行为,都是不符合劳动法的,所以你可以起诉这个公司,拒绝签订这样不公平的劳动协议,才能让你更好的得到合法权益。
  5、合同上面要写清楚试用期,工资等情况:写清楚工资的发放情况,才能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到时候要是有欠薪或者不给支付薪水的情况发生,就可以拿着协议去打官司来赢得自己该得的费用。
  不同的用人单位要求职员递交的入职材料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所需的材料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而对于提交资料后多久入职的回答要具体单位具体而言,如果用人单位的审核效率较高或求职者提交的材料充分的话,那么求职者在两个工作日内就会接到用人单位的入职通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出让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未按......


·据刑法规定发现妻子重婚怎办能报警察吗?
      据刑法规定发现妻子重婚怎办能报警察吗?一、据刑法规定发现妻子重婚怎办能报警察吗?发现妻子重婚能报警察,因为我国重婚罪他明确的规定的是可以提......


·法律所谓的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


·为了要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伤害,在正式入职前,劳动者必须和用人
      为了要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伤害,在正式入职前,劳动者必须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发生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受到保护。但是......


·2023酒后驾驶摩托如何处理?
      酒后驾驶摩托如何处理?酒驾一般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动车辆分类》中规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所以喝酒后驾驶摩托车确实属......


·判决未生效羁押的时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判决未生效羁押的时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一、判决未生效羁押的时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后,是不受......


·收回土地使用权抗辩理由有哪些?
      收回土地使用权抗辩理由有哪些?在现在社会的建设中,有时候我们经常看见老房区被拆掉新修的情况,那都是收回土地使用权后才执行的,在土地使用期限......


·一、保险隔离婚姻个人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一、保险隔离婚姻个人财产的条件是什么?保险隔离婚姻个人财产需要满足能证明购买保险的钱是并非是共同财产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


·短期公司债券期限有哪些规定?
      短期公司债券期限有哪些规定?一、短期公司债券期限有哪些规定短期债券的发行者主要是工商企业和政府,金融机构中的银行因为以吸收存款作为自己的......


·哪些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
      哪些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


·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是多久
      只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才会有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当然,是否进行试用期约定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法律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