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解释》规定了两种方式,一是根据受害人举证确定收入计算标准;二是依据当地上一年度平均收入计算。其计算是单位时间的实际收入乘以误工时间,或者平均收入(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乘以误工时间。法律规定的是前三年平均收入,因此受害人需要证明在前三年所有的收入来源和数额。各种收入的证明方法不一,最权威的莫过于受害人最近三年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税单,上面记载的收入可以认定为实际收入。当事人对主张的前三年的收入,每一笔都要有相应的书面材料来证明,否则,即使确实有损失也因为缺乏证据证明而得不到支持。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赔偿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4、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在诉讼实践中,关于交通事故赔偿中误工费的证明比较困难甚至混乱,使得法院一般只会根据当事人能够提供的合理的有效的证据来认定收人状况。如果交通事故受害人无法证明自身的收入状况或者证据不被法院采纳,最后的赔偿数额会受很大影响,自己的损失也无法得到弥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诉讼怎么写被告?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诉讼怎么写被告?一、根据法律规定遗嘱诉讼怎么写被告?根据法律规定遗嘱诉讼应该写清楚被告的身份证号码,还有一些基本信息,包括......
·在借条上加盖项目部印章的行为性质如何认定
项目部公章的使用范围一般限于工程报告、计量、变更及决算资料方面,不包括对外借款用途。但从建筑行业现实情况来看,部分建设施工单位不规范,使用项......
·假释的考验期有多长,要遵循哪些规定
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分子没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了。在假释考验期内要认真遵守关于假释的有关规定,否......
·重庆永川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重庆永川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永远是广大群众的大事,其影响十分深远,需要被征地群众反复斟酌。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重庆征地......
·印花税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规定是什么?
印花税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规定是什么?一、印花税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规定是什么?印花税在进行缴纳的时候,应当是按照公司的实收资本的比例来进行缴......
·法院做出了离婚判决以后还需要去领离婚证吗?
法院做出了离婚判决以后还需要去领离婚证吗? 现代社会,很多人都在感叹现在的社会婚姻状态,很多人都更加深刻地了解了婚姻,不敢进入婚姻,已经结......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限
对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中规定至少是8年,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规定为10年。我国......
·未成年杀人父母坐牢吗?
未成年杀人父母坐牢吗未成年杀人父母不需要坐牢。《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
·单位怎样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单位在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日后就会有解除的时候。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情形,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那实践......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任职条件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任职条件是怎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任职条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1、通过基......
·商业合同盖分公司章是否有效吗
一,商业合同盖分公司章是否有效吗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印章一般认定为合同有效。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