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起诉前的准备有哪些

离婚起诉前的准备有哪些 一、离婚起诉前的准备有哪些
  1、一旦出现婚姻麻烦,请一定尽早到婚姻专职律师处进行详细的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子女抚养等,律师会根据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给出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当事人的后期操作。
  2、注意保存或取得与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有关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无过错方要留存受伤害时的报案记录、诊断证明等;包括有关夫妻共同财产或债权债务的,当事人要注意留存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等重要凭证,上述凭证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留存复印件,对存款账号作好记录,另外还包括有关子女抚养监护权等方面的证据,婚姻诉讼不同于其它民事经济案件的诉讼,证据的取得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收集和积累,这就要求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具备更高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因此,建议当事人在律师的指导下,对证据的取得尽早准备。
  3、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对方拿走,如工资卡、手机、个人贵重首饰及其它属于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
  4、尽可能地进行离婚的谈判或调解工作。离婚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对双方的伤害更大。许多婚姻纠纷通过亲友或律师的介入,在双方中间进行调解,往往能够促成双方和气的解除婚姻关系。这样既可以避免委托人耗时耗财,又能避免双方互相攻击和伤害。
  5、如果双方确无协议离婚的可能,在做好相关准备之后,可委托律师进入诉讼程序,包括确定法院的管辖权、书写民事起诉状、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有关财产凭证及诉讼费等。请求人民法院调查搜集证据的,还应当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有必要提起财产保全的,另应当书写“财产保全申请书”,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诉讼风险。
   二、离婚起诉的法院审理期限
  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于当事人而言最好是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达到自己的目的。而由于起诉离婚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稍不注意就会错过某些时效或者证据提供时间而导致诉讼的失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实缴完注册资本可以退回吗
      实缴完注册资本可以退回吗?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后可以取出来。一般来说在公司进行注册的时候,要在银行开户两次,第一次是用来验资的账户,第二次是公......


·检察院退侦材料也会一并退回公安机关吗
      检察院退侦材料也会一并退回公安机关吗?检察院退侦的时候关于案件的所有材料也都会退回公安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


·买房对于谁来说都是属于人生当中的一项重大支出,因此就是为了规
      买房对于谁来说都是属于人生当中的一项重大支出,因此就是为了规范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一些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问题是市场当中......


·派出所民警办案程序
      派出所民警办案程序派出所是各个地区常见的基层机构,主要职责是维护当地的治安并全心全意解决群众的困难,此外,派出所还要防控各类事故的发生。那......


·存单质押优先受偿是怎么回事?
      存单质押优先受偿是怎么回事?1、存单质押的方式有哪些?①金融机构贷款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用于向金融机构贷款质押的存单,贷款机构会......


·离婚后买的房子复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买的房子复婚后算共同财产吗?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婚后加上了对方的名字。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


·公司清盘是申请破产吗?
      公司清盘是申请破产吗?公司清盘作为一种法律程序,是指公司运作停止,全部资产在短期内低价出售,偿还之前未付款项,而后按法律程序,宣布公司解散的......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法院会怎么判离婚诉讼立案,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判决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看你是否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如果达到了,就......


·私募基金代销渠道有哪些?
      私募基金代销渠道有哪些?一、私募基金有哪些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私募基金有多种分类方法。在此,我们将仅以常用的投资对象进行划分。从国际经验......


·有一些市民尤其在城市里进行购房选购的期间
      有一些市民尤其在城市里进行购房选购的期间,会涉及到交定金的问题,那么今天我们去讲述商品房认购时交付的定金能否要求退还?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规定......


·分公司的用工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的用工合同有效吗?一、分公司的用工合同有效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