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天津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自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之后,随之也实施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凡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取到这笔奖励费用。天津的独生子女父母很是关心天津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从领证之日到子女14岁止。每个城市乡镇之间的差异决定了费用的大小及其中的福利待遇,下面就来详细介绍天津的具体情况。
  
  一、天津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国家为鼓励个人参加计划生育并为计划生育者设立的奖金,目前中国的计生奖金金额较少。独生子女父母凭。“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是给独生子女父母的一种奖励政策。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规定了单位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10元。
  
  1、办理《光荣证》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无配偶的收养子女的,不予办理《光荣证》。
  
  2、办理《光荣证》程序办理《光荣证》,需由夫妻双方申请,并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和农民,由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的办公室审批发证。
  
  发放措施编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具体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今天下午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国务院常务会议提请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明年元旦正式实施,这也就意味着全面二孩政策明年元旦正式落地。
  
  二、独生子女费领取条件
  
  独生子女费是不是任何生一胎的家庭都可以领取的呢?非也,下面来看看独生子女费领取条件就知道了。
  
  独生子女费领取条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申领,另外一种是单方申领。
  
  (一)双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
  
  5、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单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自实施奖励政策以来,独生子女家庭每年可以领到20到100,符合条件的家庭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才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具体申请和发放的流程根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也有所不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误工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误工申请书应该怎么写?交通事故误工申请书在书写时一定需要包含可以获得误工费的理由,注意事项如下:1、格式内容仅供参考,出具本......


·行政处罚罚金标准有哪些?
      违反行政法规一般都会受到一定限度的处罚,不同情况会有不一样的处罚标准。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会被处以罚款惩罚。那么行政处罚罚......


·公司债券发行的价格一般高于其面值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发行的价格一般高于其面值是怎样的一、公司债券发行的价格一般高于其面值是怎样的票面利率和市场利率的关系影响到债券的发行价格。当债券票面......


·机动车辆无偿租赁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机动车辆无偿租赁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一、机动车辆无偿租赁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由于乙方......


·法院能冻结老赖的社保吗
      不会冻结。社会保险基金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


·生产销售假药罪最新量刑意见
      生产销售假药罪最新量刑意见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最新量刑意见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


·北京二套房贷款政策2023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二套房贷款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在北京购买二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


·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是否可以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
      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是否可以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如果你已经居住在城市,但是还是农村户口的话,在本村还是可以继承父母宅......


·自贡市征地补偿条例有哪些?
      自贡市征地补偿条例有哪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土地资源分配给人们生产使用,现在国家需要更多的发展和开拓,就不得不把这些土地资源征收回来。人......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自杀,医院需要负责吗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自杀,医院需要负责吗?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自杀,医院有责任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义务,或者因实施侵权行为,......


·在法律中商品房产权多少
      在法律中商品房产权多少年?如今的房屋也是分为了多种类型的,就包括居民用房、商业用房等等,而一般说商品房往往都是指的居民用房。针对不同类型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