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网络技术的发展不仅加快了经济的发展速度,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模

网络技术的发展不仅加快了经济的发展速度,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模式,就如网络约车在汽车租赁行业中越来越流行。有很多的出租车司机不再局限于与实体出租车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他们还与网络约车平台建立起新的劳动关系。那么汽车租赁劳动关系认定的基本要件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汽车租赁劳动关系
  判断网约车平台公司与司机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之前,首先有必要明确劳动关系的内涵和判定标准。所谓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从实践中来看,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判定。
   1、主体合法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里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明确限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根据上述规定,作为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劳动者除与我国境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外,还应包括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被排除在“劳动者”之外。这是作为劳动者形式方面的条件。
  另外,作为劳动者还必须符合实质方面的条件,即作为劳动者必须符合《民法通则》以及劳动法关于年龄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根据有关规定,作为劳动者应该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同时,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当然,国家在特定情况下允许一些企业或者个体经济组织使用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但必须提供符合劳动法规定要求的安全保障条件。因此,在特定情况下,未成年工可以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国家禁止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使用童工。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条规定,所谓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人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这里必须明确的是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因此,童工不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也不能形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2条规定,作为用人单位,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主要包括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其中包括国外公司、企业设在中国的分支机构。这些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不包括中国境外的企业。
  当然,中国境内的企业设在国外的分支机构的中国工作人员所形成的劳动关系还是应该按照劳动法规定办理。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另外,根据劳动法关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视为用人单位。
   2、程序合法
  从形成劳动关系的程序来看,书面劳动合同是判断劳动关系的基本标准。一般而言,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的基本标准就是二者之间是否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所谓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因此,劳动合同是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应当说,虽然《劳动合同法》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作出明确规定,但是这并不能让一些用人单位都能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形中给一些用人单位规避劳动行政监管提供了可乘之机,也给判断劳动关系确立与否带来难度。因此,应该明确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3、内容合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应该以书面的劳动合同为准,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内容应该合法。
  网络约车平台为出租车司机提供便利,需要打车者直接在网上发出申请并完成交易,而作为汽车租赁者的出租者司机必须遵守网络约车平台的规定,从而使网络约车平台与汽车租赁者达到共同获利目的,故而网约车平台与汽车租赁劳动关系是存在的,尽管大多数的网络汽车租赁平台并不承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生病的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生病的员工吗?不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患病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能合法辞退劳动者,就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之后既不能......


·特别自首应当如实供述同案犯情况吗
      对于自首想必您通过网络、电视剧都比较熟悉,那么对于特别自首,您是否了解呢?特别自首应当如实供述同案犯情况吗?特别自首又有哪些特点呢?为了帮助您更......


·老人去世立遗嘱怎么立?
      老人去世立遗嘱怎么立?老人去世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基于下列法律规定的形式来遗嘱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三十......


·消费者付清全款,遇到房地产企业破产,是否可以要求被破产清算的企业办理过户登记?
      已付全款的购房者,有权要求被破产清算的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破产企业收取购房者全额价款后被申请破产,在房屋尚还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虽然该房......


·民间借贷新规定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新规定是怎样的民间借贷大多数时候都是指私人之间的借贷,而这里面也就包括了高利贷的情况。相信您都清楚,高利贷在我国其实是不受保护的,......


·借款合同是有偿合同还是无偿合同?
      借款合同是有偿合同还是无偿合同?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贷款人负有按合同约定拔付款项给借款人的义务,借......


·别人欠钱没证据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没证据不还怎么办?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


·从犯有哪几种 从犯怎么处罚
      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对各共同犯罪人处理时需要区别对待。我国刑法将共犯人分为主犯、从犯、教唆犯和胁从犯四种。其中,从......


·未成年人身份证的办理是否需要成年人陪同?
      未成年人身份证的办理是否需要成年人陪同?未成年人身份证的办理是不需要成年人陪同,当然了如果说未成年人还没有满16周岁的话,就应当由自己的监护人来......


·网络暴力的方式有哪些
      网络暴力的方式有哪些网络暴力,是一种新型的暴力的方式,我们在进行使用网络暴力,攻击别人的时候,它的危害和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而且对于网络暴力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