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私募基金办法有哪些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发放贷款;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二、私募基金运作模式
私募基金的主要运作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承诺保底,基金将保底资金交给出资人,相应的设定底线,如果跌破底线,自动终止操作,保底资金不退回。
第二种,接收帐号(即客户只要把帐号给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10%,客户可自动终止约定,对于赢利达10%以上部分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此种都是针对熟悉的客户,还有就是大型企业单位。
但是中国的私募基金暂时难与国际接轨,主要原因是监管执行上问题。
私募基金在活跃了证券交易的同时,又存在一定的风险,缺少法律保障是最不稳定的因素。私募基金的规范与监管是管理层亟待解决的问题。监管私募基金必须有法可依,加快证券私募基金方面的立法,使私募基金由地下金融形态转变为地上金融形态,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由此可见,私募基金的注册设立条件很多,这种形式与非法筹资的行为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在核定对象人数时,超过两百人就会被认定为非法,所以在研究注册私募基金办法时应当格外注意。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活跃私募基金,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哪些?
刑事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哪些?虽然刑事公诉案件与刑事自诉案件之间有严格的划分,但实践中,也是有可能出现刑事公诉转为自诉案件的情况。那到底《刑事......
·若员工出现过错该如何处罚员工
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公司可以发放最低工资。2、在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中明确违纪处罚规定,并经公司员工同意。虽然按规......
·在我国上臂骨折工伤能报几级
工伤的话,首先自己要及时的进行治疗,除此以外,最重要的就是要抓紧时间进行工伤索赔的事宜。工伤索赔的时候,自然就要涉及到工伤级别的问题,因为级......
·一、在我国国家机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一、在我国国家机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在职工发生工伤后30日内向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义务......
·犯罪阶段犯罪预备的表现是什么
犯罪阶段犯罪预备的表现是什么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2.其他为实......
·个人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
个人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1、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纳税人需提供个人符合相应条件的银行账户。注意是在中国境内开设的。2、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审核,需......
·财产侵权诉讼时效中断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财产侵权诉讼时效中断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财产侵权案件,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时有发生,但是不少民事主体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即使在权益......
·劳动法规定一小时多少钱?
劳动法规定一小时多少钱?劳动法是没有规定一个小时多少钱的;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以各地的最代工资水平都不同,工资水平一般以市级为单位......
·成立股份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成立股份公司的条件是什么?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
·正当防卫应具备哪几种条件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有五个:(一)、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所谓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
·办案人员回避案子会重新调查么?
办案人员回避案子会重新调查么?司法机关办案应该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在办案过程中如果发现办案人员和案子有利害关系,办案人员是要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