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阻碍执行职务治安管理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阻碍执行职务治安管理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3)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4)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2、阻碍执行职务裁量标准(1)情节较轻的,处警告;(2)情节一般的,处罚款二百元;(3)情节严重的,根据案情,按三档处罚:处拘留五日,可并处二百元罚款;拘留七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拘留十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4)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3、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情节严重:(1)带头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恶劣的;(3)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的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要看具体案情,如是情节轻的,可能会行政拘留和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现实生活中经常看到民众不配合民警执法的情况,有的民众会对民警进行侮辱谩骂,还会抢夺民警执法设备,遇到这样的情况,民警首先会在现场教育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没有悔改,还在阻碍民警执法,民警就会依法处罚当事人。的律师告诉您,阻碍执行职务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里皆有体现,在阻碍执行职务治安管理中,是处警告、罚款以及拘留的处罚。若是触犯《刑法》,则会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往往是两方面的,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但在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往往是两方面的,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但在购买了相应保险之后,可以就受到的损害,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此时发生交通事故后......


·老年人再婚婚后财产分配规定是怎样的?
      老年人再婚婚后财产分配规定是怎样的?一、老年人再婚婚后财产分配规定是怎样的?老年人再婚婚后财产分配规定是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进行处理,属......


·国家赔偿决定书的执行申诉的期限是多久?
      国家赔偿的申诉是不限申诉的期限;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决定生效......


·意外伤害赔偿标准骨折赔偿标准有哪些?
      意外伤害赔偿标准骨折赔偿标准有哪些?我们都知道,意外无处不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经意之间意外就会来临,我们必须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安全,即......


·新刑法对盗窃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新刑法对盗窃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盗窃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


·夫妻离婚财产都是平均分吗?
      夫妻离婚财产都是平均分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代办租赁合同可以代签吗
      在生活中,租赁人把闲余的房屋或者其他的闲置物租赁给另外的承租人,签订的合同就是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可以保障双方的利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有的屋......


·强迫别人吸毒处什么刑罚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规定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


·结婚4年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办?
      谈到离婚的话题我们就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婚姻财产如何分割和子女有谁抚养,现实中有很多离婚的案子都是因为这两方面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产生一......


·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的情形有哪些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


·探视权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导致离婚的,应该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及资产进行处理。在离婚后只能有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就应该支付孩子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