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股东债权债务协议的参考范文

股东债权债务协议的参考范文 一、股东债权债务协议的参考范文
   股东债权债务协议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
  甲方是原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股东,占有 公司的 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 公司 股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股权转让前后 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以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为日,此前产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甲方承担;此后产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乙方承担。
  二、属甲方承担的债务,若在股权转让后由 乙方代为承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三、在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甲方应将 公司的公章、财务印章、银行开户卡、银行开户许可证、代码证及数字证书、国税证登记正副本原件、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等移交给乙方保管和使用。
  四、如一方构成违约的,守约方可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按照股权转让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如由此产生诉讼的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五、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若股权转让未能按照约定完成转让,则本协议作废。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二、公司的债权债务与股东无关是不可能的
  1、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下,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公司,公司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如果是公司的债务,与公司的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无关系,应由公司负责偿还。在特殊情形下,股东可能会承担清偿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范本也给您提供了,您可以看看一看,参考一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拟定符合转让与原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避免纠纷。在协议生效即时,公司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担人所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婚姻法抚养费大病了还需要承担此费用吗?
      婚姻法抚养费大病了还需要承担此费用吗?需要承担;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婚前购买的国债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购买的国债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其中一方婚前购买的国债如果在婚后产生收益的,那么产生的收益是属于其生产、经营所得,是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解除合约协议书范文
      解除合约协议书范文解除合同协议书甲方:有限公司(如甲方不是本公司,要调整)乙方:(若是法人,需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若是自然人,则同于身份证)身......


·花式行贿立案标准是多少?
      一、花式行贿立案标准是多少?吃喝之风躲入私人住宅、农家乐,更有甚者聘请专门厨师在单位内部食堂大吃大喝,送礼改送“电子码”、矿泉水瓶装高档酒、......


·银行汇款凭证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银行汇款凭证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通过银行进行财产的账户转移,其中也包括了网上银行,那么银行汇款凭证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


·交通事故人没受伤可以主张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人没受伤可以主张误工费吗不可以。交通事故工伤误工费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没有造成损失如何处罚?
      在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地发展,信息的传播速度也不断加快,尤其是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令人惊叹。但与此同时,我们的个人信息也更容易泄露,一些非法分子......


·继承人死亡多年可以办理继承诉讼吗
      继承人死亡多年可以办理继承诉讼吗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


·襄樊市市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襄樊市市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征地拆迁是实践中经常看到的现象,征地是为了支持国家的大型工程建设,拆迁房子则有很多原因,但征地拆迁后都会......


·离婚后变更子女监护权的条件有哪些
      通常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未成年子女跟随其中一方生活,此时该方获得了抚养权的同时,也是享有法定的监护权的。对于这个监护权,其实在离婚后也是可以具......


·一、离婚后分割财产的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后分割财产的时效是多久?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