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债权人能否对债务人离婚诉讼的判决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一,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仅限定于有独立请求权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要求第三人与申请撤销的生效裁判内容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且普通债权人原则上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债权人享有的是普通金钱之债,不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给予特别保护的债权,虽然离婚诉讼部分裁判内容有可能影响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对其造成事实上、经济上不利影响,但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对离婚诉讼标的亦不具有独立请求权,离婚诉讼生效判决结果也仅对债务人和其配偶的权益产生影响,并未侵害债权人的绝对性民事权益,其不具有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主体资格。

  第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立法目的是对因故未能参加诉讼可能受到生效裁判拘束的第三人提供事后救济途径,以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错误生效裁判所侵害。因第三人撤销之诉撤销的对象是已经生效的裁判内容,其效果上与审判监督程序基本相同,故第三人撤销之诉作为最后的司法救济程序应当以没有其他救济途径为必要前提。债权人以其向债务人出借款项属于债务人和其配偶夫妻共同债务、房屋为债务人单独所有却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判给其配偶损害其合法权益等为由,就离婚诉讼民事判决第一、第六判项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诉请主要目的是保障其债权的实现。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的规定,即便离婚诉讼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债务人和其配偶二人主张权利,享有法律赋予的救济途径,并非只能通过本案第三人撤销之诉程序解决争议。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协议涉及孩子抚养该注意什么?
      离婚协议涉及孩子抚养该注意什么?我国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另外一种是协议离婚。一般来说协议离婚是对双方伤害最小的一种,诉讼离婚通......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


·一、年假未休能要经济补偿金吗?
      一、年假未休能要经济补偿金吗?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和标准都是......


·关于违约金抵物业管理费承诺书是合法的吗?
      关于违约金抵物业管理费承诺书是合法的吗?《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到期,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


·一、待业没解除劳动关系期间有工资吗?
      一、待业没解除劳动关系期间有工资吗?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


·现如今买房的时候一般会要求购房者先交付一定的购房定金
      现如今买房的时候一般会要求购房者先交付一定的购房定金,毕竟开发商也怕购房者反悔不买房了,这样会对自身利益造成损害。但作为购房者很有可能出现反......


·公诉人出庭的意义是什么
      在法律案件中,关于公诉人出庭问题,国家和相关法律政府都给予了一定的重视与关注,新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此也进行了明确的说明。实际上,在出庭案件......


·一、销售可不可以随时辞职?
      一、销售可不可以随时辞职?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属于违法解除。2、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议及服务......


·迟到早退可以辞退员工吗?
      迟到早退可以辞退员工吗?1、员工多次旷工,并经常早退迟到的,属于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与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可以予以辞......


·怎么确定离婚小孩抚养权归属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直都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而在产生了纠纷后肯定就无法协商解决,此时就只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又是如何确定离婚小孩抚养......


·刑事案件中移诉和起诉什么区别
      刑事案件中移诉和起诉什么区别?移诉和起诉的区别是概念不一样移送起诉是指公安机关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査决定起诉的行为。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