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起诉离婚阶段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在涉及到起诉离婚的时候,一般离婚夫妻之间肯定就离婚的一些事项产生了争议,因而无法协议离婚也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在起诉离婚阶段,对于当事人而言也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起诉离婚阶段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阶段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1、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即必须是夫妻中的其中一方。被告必须明确,即必须是夫妻中的另一方。2、诉讼时效问题。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原告不可以再起诉离婚。除此以外,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起诉离婚。3、法院管辖问题。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原告住所地法院或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4、提交的材料问题。诉讼离婚,原告需提供起诉状、婚姻关系证明、身份证、财产清单、证据等材料。
  二、起诉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包含的阶段其实比较多,有立案阶段、调解阶段、举证阶段等等,在不同的阶段里面当事人需要注意的问题都是不一样的。而夫妻中的一方要想离婚案件得到受理,则一定要符合起诉离婚的条件才行。更多起诉离婚方面的知识,你可以直接到我们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软件著作权代理费用是多少
      软件著作权代理费用是多少?我国如今已经是法治社会,各式各样的法律不断的完善来保证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其中有关于著作权的相关法律,其......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


·一、需要写撤销公证遗嘱的起诉范本吗?
      一、需要写撤销公证遗嘱的起诉范本吗?需要;撤销原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提出申请,到原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一般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


·一、劳动仲裁文书送达方式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文书送达方式有哪些?1、直接送达,以下情况都属于直接送达:1)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当由本人签收;本人不在的,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饮酒驾驶醉酒驾驶的标准是什么
      饮酒驾驶醉酒驾驶的标准是什么?饮酒驾驶的标准是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的标准是车辆......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是什么?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是什么?1.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这里有两层含义,(1)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指持有驾驶执照的被保险人本人、配偶......


·民事诉讼法立案之后多久开庭?
      民事诉讼法立案之后多久开庭?一、民事诉讼立案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后多少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后多少天到账一、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后多少天到账最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如果过了提示付款期写一份证明,承......


·欠钱不还的人没有财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没有财产怎么办?1、欠钱不还的人没有财产此时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一个新的还款日期,但是通常情形下,由于债权人是没有能力核实债务人......


·假冒伪劣商品起诉的案由是什么?
      假冒伪劣商品起诉的案由是什么?一、假冒伪劣商品起诉的案由是什么?假冒伪劣商品起诉的案由一般是对自己造成的损失来进行处理,假冒伪劣商品是那些......


·离婚抚养费工资有什么关系?
      抚养费问题当前存在很大的争议,有的人认为没有对孩子进行抚养的一方应该给予教育和生活比较高的费用,因为对方照顾孩子更加辛苦,也有人认为既然没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