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租先审核材料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
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4)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二、土地使用权出租先审核的材料
1、实施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2、承办股室:吴桥县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股3、办理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1)建设用地申请书;(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说明;(3)使用原国有土地的提交原用地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证》。(4)宗地图、平面布置图;(5)地价评估报告;(6)建设用地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年度投资计划;(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8)消防、环保等部门意见;(9)其他有关资料。4、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政府批复后2日内发放批文土地使用权的年限要根据土地的类型来决定,不同的土地类型它的使用年限也将有所不同,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至于土地使用权出租先审核的材料有哪些的问题,相信您在我们的文章之中已经知道了,一般最先提交的肯定是申请书,还有相关部门的评估和意见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房子竞价什么意思?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无法弥补的话,有可能走到离婚这一步。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难免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这也是容易发生矛盾和纠纷的地方......
·不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需要吗?
一、不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需要吗?有可能会的,因为逮捕一般是适用于严重犯罪的情况。不批准逮捕只是有可能不起诉,也有可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第八十......
·私募基金公司结构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公司结构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公司结构是怎样的?1、私募基金公司主要有投资部、固定收益部、资产管理部、电脑部、稽核部、人力资源部、财......
·法律中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
法律中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了是一种著作权侵权行为,一般情况下实施了这些行为只要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达到了一定......
·在交通事故受伤 交强险是否赔偿?
在交通事故受伤交强险是否赔偿?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主要是针对交通事故中的第三方的人身伤亡进行赔偿。所谓的第三方是指投保人之外的不在投保车辆上的......
·法律上兄弟去世后财产怎么分配
法律上兄弟去世后财产怎么分配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根据这种情况发生代为继承,即由死亡的人的子女代替死亡者继承其应......
·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吗
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吗一、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吗?可以,股东可以依据上市公司章程,起诉该上市公司的情形有:1、股东大会的决议......
·按规定欠款10万无力偿还坐牢么?
按规定欠款10万无力偿还坐牢么?一、按规定欠款10万无力偿还坐牢么当事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不会被拘留。但如果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一般劳动合同在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后
一般劳动合同在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后,就会成立,但此时并非一定就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满足相关法律中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自然此时合同成立了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