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

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 一、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
  1、自然灾害多了“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
  2、保险责任增加了“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3、对“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了扩展解释——“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被保险机动车被利用从事犯罪行为”;
  4、对责任免除中的地震进行了扩展解释——“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5、增加了机动车“本身质量缺陷”的责任免除;
  6、明确了标的车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
  7、保险责任去掉了“海啸”。
  8、除外责任删除“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9、利用被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改为修订为“犯罪活动”
  10、三者险除外责任中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改为“被保险人、被保险允许的驾驶人、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
  11、盗抢险中“发生全车损失,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免赔率1%;” 改为“删除《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绝对免赔率;
   二、商业车险的作用
  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风险和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较大,特别是在发生第三者责任的事故中,其损失赔偿是难以通过自我补偿的,所以给汽车投保商业保险是非常重要的。投保商业险可以防范行车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并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最大限度降低自己的损失。
  据了解,商业车险包括主险 附加险,常见的险种是: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划痕险、玻璃险等。各个险种“各司其职”,都有自己单独的保障范围。商业车险内容较多,车主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地选择商业险种。
  同时增加和去掉了一些保险责任,对原有条款中的一些事项作了解释,使新版条款更为清晰易懂,更好地保障了被保险人的利益。国家在不断地完善商业车险,商业车险也由于它强大的保险范围而越来越受到车主的欢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留置权如何实现,留置权的实现程序是怎样的
      留置权如何实现,留置权的实现程序是怎样的留置权是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应当享有的权利,他是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的有力武器。那么,留置......


·一方起诉离婚要什么证据吗?
      我们知道起诉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个时刻当事人要想为自己争取更多利益的话,那就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才行了,不然法院最终作出的判决也是会对其不......


·判决婚姻无效的条件主要是什么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要怎么写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要怎么写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要怎么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等......


·一、夫妻双方起诉离婚调解是谁调解?
      一、夫妻双方起诉离婚调解是谁调解?夫妻双方起诉离婚,一般有权调解的对象是:主要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和婚姻登记机关。事实上,......


·不起诉后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在很多的情况下,要是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是可以通过到法院进行申诉来申请国家赔偿,然后法院经过审理之后就会依法作出判决,这样会使自己的损失......


·国家赔偿的归类原则有哪些?
      现如今,有许多国家赔偿案件,却往往的得不到解决,亦或是只得到国家不予赔偿的话语。其实,这都是人们对国家赔偿法和赔偿案件分类的概念混淆不清和对......


·一、醉驾致人伤害交强险会进行赔偿吗?
      一、醉驾致人伤害交强险会进行赔偿吗?醉驾致人伤害交强险会进行赔偿的。交强险分为三块:限额分别是死亡、伤残110000元、医药费10000元、财产损失2......


·玩忽职守罪是行为犯吗?
      玩忽职守罪是行为犯吗?一、玩忽职守罪是行为犯吗是行为犯,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取保候审后还有可能不起诉吗
      可能。满足不起诉的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取保候审后可以争取不起诉的情况有,一、嫌疑人因为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一年的取保候审期......


·淮北拆迁征地补偿标准
      淮北拆迁征地补偿标准国家为了发展建设公共事业,每年都依法大片对农村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当然被拆迁和征收的地区国家会给予一定的拆迁征地补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