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先诉抗辩权为什么不属于合同法的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为什么不属于合同法的抗辩权
  在担保合同中,担保人以自己的财产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如果债务人在债务到期时未能偿还债务,担保人应履行担保约定,承担债务人的债务。担保人不仅仅有义务,还享有一定的权利,也就是先诉抗辩的权利。我们知道,民法典的抗辩权中并不包括先诉抗辩权,既然担保合同是合同的一种,那先诉抗辩权为什么不属于民法典的抗辩权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先诉抗辩权为什么不属于民法典的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不属于民法典的抗辩权。中国《民法典》于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确立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该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依然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先诉抗辩权应属于民法典的抗辩权。
  
  二、先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先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是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对抗债权人请求权的权利,因为连带责任保证的性质使得债务人和保证人对主债务的履行无先后顺序之分,保证人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同意负连带责任,就意味着它赋予债权人以请求履行债务时的选择权,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先诉抗辩权适用的时间条件是“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因此,只要主合同未经审判或仲裁,或者虽经审判或仲裁,但对主债务人的财产未经依法强制执行,保证人有权拒绝债权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如果已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但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所谓“仍不能履行债务”,是指主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执行后仍有剩余债务不能清偿,或主债务人财产所在地不明或在境外无法执行,或财产未被拍卖出去。
  
  三、哪些情形不适用于先诉抗辩权
  
  1、债务人的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债务人住所包括营业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发生变化,使债权人无法找到债务人让其履行债务,那么,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就可以直接找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虽然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但是,债务人住所的变更使债权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保证人就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以保障债权的实现。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后,应当依法中止执行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的财产实际上处于冻结状况,债权人无法立即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要求通过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等待分配破产的途径来主张债权。由于破产财产的清偿,往往不能使债权人的债权全部得到实现,所以,如果有保证人提供保证的,债权人可以不向破产组织申报债权,而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虽然保证人订立保证合同时和债权人约定以一般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但是,由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有权对自己的权利进行处分,所以,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可以在订立合同后放弃所享有的先诉抗辩权,这样保证人实际上对债务承担的是连带责任。由于保证人放弃了先诉抗辩权,当然不能在债权人要求其承担责任时再主张该权利。
  
  先诉抗辩权虽然适用于双方的担保合同,但实质上它不属于民法典的抗辩权,而属于民法典的抗辩权。法律上制定先诉抗辩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担保人的基本权益,在债务人与债权人的纠纷没有得到法律的裁决之前,担保人可以行使自己的抗辩权拒绝履行担保义务,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没有刑拘37天还没批捕的?
      有没有刑拘37天还没批捕的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


·法官乱用职权违法办案如何处分?
      法官乱用职权违法办案如何处分?一、法官乱用职权违法办案如何处分?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七条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六个月;......


·法院违法国家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一、法院违法国家赔偿的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


·买无证二手房有什么风险
      在实践中,您拥有一处房子的所有权的最好证明就是有房产证,所以说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及时办理该证。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问清楚卖方有没有房产证,因......


·银行担保贷款债务诉讼流程有哪些?
      银行担保贷款债务诉讼流程有哪些?1.银行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春秋,籍贯,......


·和诊所医疗纠纷怎么办
      和诊所医疗纠纷怎么办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


·留置权属于用益物权
      留置权属于用益物权一、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


·单位将员工辞退如何补偿
      首先需要确定辞退理由,辞退理由决定了是否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1、如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在本......


·非法持有四十多克判几年
      要看具体情况。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量刑要看毒品的种类,不同毒品量刑标准不一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究竟怎样才算彻底结案?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究竟怎样才算彻底结案?(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未成年人犯罪后要负刑事责任吗
      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的行为,是各地常见的社会问题之一。大部份国家地区的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有特别规定,但部份地区如香港则规定在未成年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